监所管理法律适用指南

分类: 图书,法律,法律实务,司法实务,
作者: 《公安办案实务丛书》编委会编
出 版 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6-6-1字数:版次: 1页数: 372印刷时间:开本: 大32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802262287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专业编撰:本书由来自公安机关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同志和公安院校教师共同精心编撰,专业性与实用性强。
创新体例:突破同类书之编辑通例,采取了全文分解收录和个别条款收录的方式。以常用法律为主干,参照主体法律的逻辑结构及警察执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事项进行分类,将涉及该事项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的具体规定集中编排,方便读者查找和使用。
方便实用:书中收录了公安执法各领域的文书范本并作详解,将法律适用与法律文书制作有机结合,为读者提供参考。
收录图表:收录了相关图表,给读者提供更丰富、便捷的法律帮助。
目录
法律适用篇
一、看守所管理
(一)看守所管理执法概述
1.看守所的法律性质
2.看守所的法律任务
3.看守所监管的执法原则
4.看守所的设置
5.看守所的人员配备
(二)看守所收押程序
1.看守所对在在押人员的武装警戒和押解
2.看守所收押人犯的凭证
3.看守所不予收押的情况
4.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履行的法定程序
5.看守所对收押对象的分押分管
6.办理换押手续
7.对法定羁押期限即将到期而案件尚未审理终结情况的处理
8.看守所在押人员法定的基本权利
9.看守所在押人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
10.对在押人员财物的保管
(三)看守所警戒与看守
1.看守所值班制度及对值班民警的基本要求
2.看守所依法使用械具
3.看守人员和武警依法使用武器
4.在押人员和其他人员出入看守所的具体规定
5.看守所对监室等场所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
(四)看守所提讯、押解程序
1.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提讯程序
2.对看守所羁押人员的押解
(五)看守所的生活卫生
1.看守所的生活管理
2.看守所的卫生管理
(六)看守所的会见通信
1.在押人员与近亲属等会见、通信的具体程序
2.律师、辩护人与在押人员会见通信的程序
3.对在押人员探视病危近亲属的规定
(七)看守所的教育
1.看守所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的内容
2.看守所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的形式与方法
3.看守所组织在押人员劳动生产
(八)看守所的奖惩
1.看守所对表现好或立功的在押人员的奖励
2.看守所对违反监规的在押人员的惩戒
3.看守所对重新犯罪的在押人员的调查处理
……
二、拘役所管理
三、治安拘留所管理
四、收容教育所管理
五、强制戒毒所管理
六、安康医院重审
其他文件索引
文书制作篇
一、看守、执行文书
二、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法律文书
三、其他行政法律文书
书摘插图
(五)看守所的生活卫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二条监室应当通风、采光,能够防潮、防暑、防寒。看守所对监房应当经常检查,及时维修,防止火灾和其他自然灾害。
被羁押人犯的居住面积,应当不影响其日常生活。
第二十三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的伙食按规定标准供应,禁止克扣、挪用。
对少数民族人犯和外国籍人犯,应当考虑到他们的民族风俗习惯,在生活上予以适当照顾。
第二十四条人犯应当自备衣服、被褥。确实不能自备的,由看守所提供。
第二十五条人犯每日应当有必要的睡眠时间和一至两小时的室外活动。
看守所应当建立人犯的防疫和清洁卫生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
第二十五条人犯给养费主要包括伙食、炊餐具、被服、卫生医疗、日用品、取暖、降温、押解、学习以及其他必需开支的项目的费用。
第二十六条人犯伙食要与干警食堂分开,单独设灶。应当在规定的标准内,力求调剂改善。食品要清洁卫生,开水要充分供给。伙食帐目每月结算一次。
患病的人犯、外国籍人犯,可视情适当提高伙食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人犯居住的监室面积平均每人不得少于二平方米。
第二十八条看守所的人犯给养费和修缮费,必须全部转入看守所帐户,由看守所直接管理,严禁截留、挪用。使用经费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开支,严格审批手续。除人犯伙食费以外,一次使用经费二百元以内的,由看守所所长批准;超过二百元的,由主管局、处长批准。
看守所的行政和业务经费,按正常渠道列支。
第二十九条看守所对于人犯的日常生活要建立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看守所应当有供人犯沐浴的设施、设备。
看守所应当依据季节变化和实际需要,规定人犯洗澡、理发、洗晒被服的次数和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