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争议法律援助:民政

分类: 图书,家居/休闲游戏,法律自助,
作者: 文璐,张瑶编
出 版 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6-10-1字数: 87000版次: 1页数: 157印刷时间: 2006/10/01开本: 大32开印次: 1纸张: 胶版纸I S B N : 9787802265189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本丛书具有如下鲜明特点:
轻松化解矛盾、维护您的权益——当发生行政争议您需要帮助时,本丛书能够让您在最短的时间内弄清法律的相关规定,知道通过哪些程序和途径、向哪些部门寻求帮助,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利益、减少损失,避免您因为疏忽或不了解法律而无端增加负担。
覆盖领域广泛、程序提示准确——丛书分为公安、工商、城管、土地房管、民政、税务、文教卫生、劳动和社会保障、城建、农业环保共计十册,以行政争议发生后的处理程序为主线,告诉您应该依次走哪些救济途径,申请文书应该怎么写,如欲进行行政诉讼应该告谁、去哪里告,之前应该注意收集保存哪些证据等等。
体例清晰了然、内容通俗易懂——紧贴您的需求,把法律的相关规定从繁冗的法律文本中提炼出来,组合成流程和步骤,告诉您在与行政机关发生争议后应当如何一步步应对,为您省事、省力、省钱。
目录
一、民政部门的职权与责任
1.民政部门是做什么的,哪些社会事务应该归民政部门管理?
二、婚姻登记
1.合法有效的婚姻应该具备哪些条件?需要办理哪些手续?主张婚姻无效需经过哪些程序?
2.哪些情形下婚姻登记可因登记程序不合法而被撤销?
3.办理离婚登记时是否双方都应该到场?
4.离婚登记可否被注销?
5.合法婚姻一方为精神病患者,另一方能否与之离婚?
6.涉港澳台婚姻的相关问题
三、收 养
1.收养主要适用哪些法律规定?
2.没有经过收养登记,能否形成收养关系?
3.要形成法律承认的收养关系要办理哪些手续?
4.合法的收养关系中,被收养人和送养人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5.收养人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6.收养人最多能收养几个子女?
7.独身男性收养女性的,应该满足什么特殊条件?
8.生父母送养子女是否必须夫妻双方共同同意?已婚者收养子女是否必须夫妻双方共同收养?什么时候应遵循被送养人的意见?
9.收养关系的法律效果有哪些?
10.解除收养关系需经过哪些程序?
四、社会优抚
1.社会优抚主要涉及哪些问题?
2.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死亡,其抚恤金由哪个单位发放?退休的干部和行政、事业单位工人死亡后,抚恤金由哪个单位发放?
3.未按规定评定伤残等级的因公致残人员是否应当享受伤残护理费的提高标准?
4.如何认识烈士家属?烈士家属享有哪些权利?
5.退伍军人伤残补助发放有哪些规定?
五、最低保障金和农村五保供养
1.什么是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制度?
2.哪些属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发放的对象?
3.什么是全额发放?什么是差额发放?
4.申请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手续由哪些?
5.不服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发放有什么救济手段?
6.什么是农村五保供养的对象?
7.申请五保供养要办哪些手续?
8.五保供养的内容是什么?
9.怎样进行五保供养?
六、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1.《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与从前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最大的区别在哪里?
2.哪些人员可以接受救助站的救助?
3.被救助人员必须提供一些什么证明?
七、殡葬管理
八、民间组织登记管理
九、常用法律法规和流程图
法律法规
参考流程图
常用法律文书
书摘插图
一、民政部门的职权与责任
1民政邵门是做什么的,哪些社会事务应该归民政部门管理?
民政部门是以管理社会行政事务为主要职能的行政管理部门,在民间组织管理、优抚安置、救灾救济、基层政权、区划地名和边界管理、社会福利和社会救济等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社会优抚和福利工作、殡葬管理、婚姻登记管理等方面较为容易与老百姓发生行政争议。
一、社会福利和社会救济方面(低保、残疾人保障、殡葬、婚姻、收养、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等)
1.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审批本辖区内社会福利募捐义演;指导下级社会救济工作。
2.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供养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管理本级社会福利设施、福利彩票和福利资金。
3.管理指导本区域内的殡葬事业,推行殡葬改革。
4.负责收养儿童的管理工作。
5.负责本区域内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
6.管理国内及涉外婚姻;制定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二、社会优抚安置方面
1.负责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研究提出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拟定革命烈士、因公伤亡人员褒扬办法;审核报批本民政部门管辖范围内的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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