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论丛(第12卷)

分类: 图书,法律,司法制度/司法技术,
作者: 石少侠主编
出 版 社: 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4-1字数:版次: 1页数: 470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 1纸张:I S B N : 9787503681356包装: 平装编辑推荐
本卷要目
检察制度
〔新中国检察工作的经验教训课题组〕
影响新中国检察制度确立与发展的思想理论和实践经验
职务犯罪侦查
〔钟俊〕
论职务犯罪侦查启动程序的公正性
〔刘周〕
职务犯罪侦查一体化机制运行问题研究
〔徐全兵〕
渎职侵权犯罪侦查监督制约机制研究
刑事检察
〔谢小剑〕
庭后监督质疑
〔周伟〕 〔张雷妲〕
刑罚变更执行的检察监督研究
公诉研究
〔蔡杰〕 〔冯亚景〕
起诉便宜主义视野下的替代起诉措施研究
〔汪闻锋〕
论检察机关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
检察官研究
〔曹南江〕 〔薛伟宏〕
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的内涵、目标和措施
他山之石
〔施鹏鹏〕
法国检察制度研究
影响新中国检察制度确立与发展的思想理论和实践经验新中国检察工作的经验教训课题组
20世纪中叶,开国礼炮绽放了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喜悦,同时也肇始了新中国法制(治)建设的崎岖。其间,所面临的一个重要的法制(治)问题:新中国需不需要检察制度及其工作?需要怎样的检察制度及其工作?对前者的回答,无疑是肯定的;而对后者的回应,则围绕设立怎样的检察机关而饱受争议,甚至延续至今。那么,为何至今还有存废及其性质的纷争呢?一方面,这与世界乃至旧中国检察制度存废及其性质纷争的历史传统有关。另一方面,缺乏对马列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的理论尤其是其中的分权制衡和法律监督理论特别是列宁的法律监督思想,以及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有关国家与法的理论尤其是其中的分权制衡和法律监督思想特别是党的三代领导集体的检察思想,进行全面、系统,深入的研究、总结、去伪存真并加以实践。以及持之以恒的坚持和与时俱进的发展。
职务犯罪侦童一体化机制运行问题研究 刘周
职务犯罪侦查一体化机制,是检察机关在新的形势下深刻把握职务犯罪侦蛮规律基础上的机制创新。它运行的前提是“分”,即各级检察机关侦查机构分级,侦查权分层设置;它的归宿是“合”,即各级检察机关在各司其职的基础上。根据认识事物的整体性要求,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进行一体化的效能运作。诚然。理想的职务犯罪侦查一体化机制运行只有处于内外协调状态时才能实现最佳的社会效益,而实现最佳的社会效益是侦查一体化机制的目的,侦查一体化机制的内涵就是职务犯罪侦查和一体化机制运作内外协调,即机制内部结构合理(横向协调)与机制运行前后制约(纵向协调)。换言之,侦查一体化机制的运行,既要综合考虑兼顾各个目标的充分实现。又要兼顾各个组成机构各自的价值诉求。而反观侦查一体化机制运行中所涉及的问题,并不局限于刑事诉讼程序之内,而是对整个刑事司法系统都产生着极大的影响。
内容简介
检察权研究石少侠,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理论研讨中分歧最大的重大问题之一。尽管在司法改革的研讨过程中,有许多学者简单直观地将司法改革等同于审判改革,以更多的热情投入到以法院为中心的狭义的司法改革研讨中。使检察改革受到不应有的“冷落“。但是,由于司法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而对检察权性质的不同界定,将直接决定着中国检察机关的地位、命运,关系到我国司法体制的改革方向和价值取向。为此,作者对我国检察权的性质、内容及其完善略抒所见,以期对深化我国检察权的认识有所裨益。
目录
检察制度
影响新中国检察制度确立与发展的思想理论和实践经验
职务犯罪侦查
论职务犯罪侦查启动程序的公正性
职务犯罪侦查一体化机制运行问题研究
反贪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建设问题研究
反渎职侵权侦查工作中如何实现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
污职侵权犯罪侦查监督制约机制研究
刑事检察
检察机关侦、捕、诉、研联动工作机制研究
庭后监督质疑
论刑罚执行监督的完善
刑罚变更执行的检察监督研究
公诉研究
起诉便宜主义视野下的替代起措施研究
论酌定不起诉
附条件不起诉主要制度设计及相关问题探索
论检察机关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
民行检察
论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制度构建
检察官研究
检察官的职业化问题研究
检察队伍专业建设的内涵、目标和措施
检察官遴选制度研究
他山之石
法国检察制度研究
我国台湾地区缓起诉制度及其借鉴意义
稿约
书摘插图
检察制度
影响新中国检察制度确立与发展的思想理论和实践经验
新中国检察工作的经验教训课题组*
目次
引言
一、影响新中国检察制度确立与发展的思想理论和实践经验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理论渊源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理论基础
结语
引言
就创设检察制度的内在用意来说,“不信任,乃最足以形容现代检察官制生成与演变的三字箴言”。具体来说,一方面,是人们(含国家被管理者与专门的管理者)对权力的不信任,即权力有被滥用的危险——“每个有权力的人都趋于滥用权力,而且还趋于把权力用至极限,这是一条万古不变的经验”,从而为分权制衡理论及其措施的产生与发展预设了前提、基础和适当性。另一方面,是人们对标榜并承载公平正义的法律的不信任,即法律也有被践踏的可能——“人君治天下,法也;害天下,亦法也”,从而为法律监督理论及其措施的产生与发展预设了前提、基础和适当性。而导致此两种“不信任”的根本原因,是对权力践行者和法律适用者——国家机构尤其是其中的人(亦即国家代表)的不信任。因为,权力和法律都不足以自行,而执掌和适用它们的国家代表以及由其所组成的国家机构在道德与理性上都不是完全可靠的,且固有劣根性。因而从这个角度上说,检察制度得以确立并持续发展的理论支撑有二:一个是分权制衡理论;一个是法律监督理论。而国家统治管理实践表明,检察制度的客观存在,既建构了权力和法律被滥用、被践踏危险和可能的预防机制,也建构了权力和法律被滥用、被践踏之后的惩治机制。
*课题组概况负责人:单民,国家检察官学院副院长、教授、法学博士;种松志,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检察业务专家、法学博士。联络执笔人:薛伟宏,国家检察官学院《检察论丛》编辑部主任、《中国检察官》杂志社副总编辑。课题组成员:闵钐,国家检察官学院外事办副主任、讲师;杨虎德,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档案处、正处级检察员;赵丹,国家检察官学院教员。本文系“200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重点课题——新中国检察工作的经验教训”之阶段性、部分成果之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