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

分类: 图书,经济,经济法 ,税法,
作者: 王曙光 主编
出 版 社: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3-7-1字数: 389000版次: 2页数: 251印刷时间: 2004/07/01开本: 16开印次: 9纸张: 胶版纸I S B N : 9787810449250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本书是为高职高专会计、税务、财政和证券投资等经济类专业培养技术应用型人才,针对税法课程的教学需要而编写的教材,也可作为在职职业人员、经济理论工作者以及纳税单位和有关人员的学习用教材或参考书。本教材的编写主要体现了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符合市场经济理论要求。全书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为指导,在依据税收法律制度的基础上,诠释税法对调控宏观经济和影响市场经济运行的作用及其合理性。
二是理论密切联系实际。全书从经济、税收和法律角度来阐明税法的基本内容,既有对税收、税法基本理论的研究和相关性知识的阐述,又有实际工作的案例与操作。
三是内容全面系统,体系科学合理。全书以最新的理论知识和法律制度为基础,对我国现行的税收法律制度加以系统介绍,分章全面阐明基础知识、各税种的基本法律内容、税额计算和征收管理,使体例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
四是阐述通俗易懂,可操作性强。全书文字通畅、言简意赅,在全面阐明税收法律制度的同时,辅之以一定量的图表和例题,有针对性地对税法内容进行深入剖析,将知识与案例相结合,使之更具可操作性。
本书引用的税收法律制度和有关数据,截止到2002年12月底,实际运用时应加以注意。
为适应注册类社会技术职称的考试要求,本书的编写参考了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指定的《税法》教材,以及有关《国家税收》和《税法》等著述。本书在编写过程中,还得到了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国税局、地税局及哈尔滨商业大学等单位有关领导和同志的支持与帮助,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目录
第一章税法总论
第一节税收概要
第二节税法概念
第三节税法要素
第四节税收立法
第五节税法体系
第二章流转税法——增值税法
第一节增值税基础知识
第二节增值税基本法律内容
第三节增值税额计算与征收
第四节增值税出口退(免)税规定
第三章流转税法——消费税法
第一节消费税基础知识
第二节消费税基本法律内容
第三节消费税额计算与征收
第四章流转税法——营业税法
第一节营业税基础知识
第二节营业税基本法律内容
第三节营业税额计算与征收
第五章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
第一节企业所得税基础知识
第二节企业所得税基本法律内容
第三节企业所得税额计算与征收
第六章所得税法——涉外企业所得税法
第一节涉外企业所得税基础知识
第二节涉外企业所得税基本法律内容
第三节涉外企业所得税额计算与征收
第七章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
第一节个人所得税基础知识
第二节个人所得税基本法律内容
第三节个人所得税额计算与征收
第八章资源税法
第一节资源税法
第二节土地税法
第三节农业税法
第九章其他税法
第一节房产税法
第二节车船使用税法
第三节契税法
第四节关税法
第五节印花税法
第六节车辆购置税法
第七节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十章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节税务管理
第二节税款征收
第三节税务检查
第四节税务违法处理
第十一章税务行政管理法
第一节税收管理体制
第二节税务行政处罚
第三节税务行政争讼
第四节税务行政赔偿
书摘插图
第一章 税法总论
税法是国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征纳双方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税收、税制和税法的概念及其相互关系,税法的地位和作用,税收法律关系、税法构成要素,税收立法原则、机关及其程序,以及我国税法的建立、发展及现行税法体系,这是税法的基础理论知识,也是学习和研究税法必须首先解决的问题。本章按税收概要、税法概念、税法要素、税收立法和税法体系分节进行研究和阐述。其重点是税法概念、要素及其体系,难点为税法要素。
第一节税收概要
一、税收的概念
税收是国家凭借其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参与国民收人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手段。
(一)税收的依据
国家取得任何一种财政收入,总是要凭借国家的某种权力。如国家的土地收入、官产收入、国有企业利润收入,凭借的是国家对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的所有权;特权收入,凭借的是国家对山林、水流、矿藏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向其统治的臣民或国家收取贡物,凭借的是统治者的权力等。诸如这些国家权力,归结起来可概括为财产权力和政治权力。因此,国家取得各种财政收入,所凭借的也是这两种权力,但国家税收凭借的只是惟一的政治权力而不是财产权力,由此看国家政治权力是税收的依据。
(二)税收的特征
税收有其固有的形式特征,它是税收区别于其他财政收人方式的基本标志。税收的特征包括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具体表现为:
(1)强制性。强制性指税收凭借国家政治权力,通过法律形式对国民收入进行的强制课征。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定的标准和期限履行纳税义务,否则要受到法律制裁。
(2)无偿性。无偿性指国家向纳税人进行的无需偿还的征收,即国家征税以后,税款成为国家所有而不再归还给纳税人,也不需支付任何报酬。
(3)固定性。固定性指国家征税通过法律形式预先规定了征税范围、计税标准及其征收比例或数额,按预定标准征收。
税收的三个特征是统一的整体,是各种社会制度下的税收共性。只有同时具备这三个特征才是税收,否则就不是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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