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理性批判

分类: 图书,哲学/宗教,哲学,哲学理论,
作者: 〔德〕康德 著,韩水法 译
出 版 社: 商务印书馆
出版时间: 1999-5-1字数:版次: 1页数: 200印刷时间:开本: 大32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100026994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本书作者伊曼努尔康德是18世纪欧洲启蒙运动中最重要的思想家。本书在康德整个哲学体系中居主导和领先的地位。全书除序言和导言外,分为纯粹实践理性的“要素论”和“方法论”两部分,外加一个“结论”。“要素论”里面又分为纯粹实践理性的“分析论”和“辨证论”。这一套结构与《纯粹理性批判》的大体结构完全相同,但在划分的细节上却有很大的差辊,甚至完全相反。这是由于两个批判的任务、对象和要达到的目标不同所决定的。
目录
序言
导言实践理性批判的理念
第一部纯粹实践理性要素论
第一卷纯粹实践理性分析论
第一章纯粹实践理性原理
第一节定义
注释
第二节定理一
第三节定理二
系定理
注释一
注释二
第四节定理三
注释
第五节任务一
第六节任务二
注释
第七节纯粹实践理性基本法则
注释
系定理
注释
第八节定理四
注释一
注释二
一纯粹实践理性基本原理演绎
二纯粹理性在实践应用中的一种拓展权利,这种拓展对于思辨应用中的理性本身乃是不可能的
第二章纯粹实践理性对象的概念
有关善恶概念的自由范畴表
纯粹实践判断力范型
第三章纯粹实践理性的动机
纯粹实践理性分析论的批判性阐释
第二卷纯粹实践理性辩证论
第一章纯粹实践理性辩证论概论
第二章纯粹理性在决定至善概念时的辩证法
一实践理性的二律背反
二实践理性的二律背反的批判扬弃
三纯粹实践理性与思辨理性的结合中实践理性所占的优先地位
四纯粹实践理性的悬设之一——灵魂的不朽
五纯粹实践理性的悬设之二——上帝存在
六概论纯粹实践理性公设
七如何能够思想:在实践意图下拓展纯粹理性而不因此同时拓展理性的思辨认识
八出于纯粹理性需求的认可
九人类认识能力与人类实践决定的明慧比配
第二部纯粹实践理性的方法论
结论
索引
译后记
书摘插图
第一卷纯粹实践理性分析论
第一章纯粹实践理性原理
第一节定义
实践原理是包含意志一般决定的一些命题,这种决定在自身之下有更多的实践规则。如果主体以为这种条件只对他的意志有效,那么这些原理就是主观的,或者是准则;但是,如果主体认识到这种条件是客观的,亦即对每一个理性存在者的意志都有效,那么这些原理就是客观的,或者就是实践法则。
注释
我们如果认定,纯粹理性能够在自身就包含一个实践的,即足以决定意志的根据,那么实践法则就是存在的;否则,那么一切实践原理都将是单纯的准则。在理性存在者受本能刺激的意志之中,人们便能够见及准则与他认识到的实践法则的冲突。譬如,一个人能够把受辱必报作为准则,并且同时也能够明白:这不是实践法则,而只是他的准则,倘使相反被当作每一个理性存在者的意志的规则,那么它在同一个准则中就不能自相一致了。在自然知识里面,所发生的事件的原则(譬如,在传递运动时作用力与反作用力相等的原则),同时就是自然法则;因为理性的应用在那里是理论的,是由客体的性质决定的。在实践知识里面,即在单纯处理意志的决定根据的知识里面,人为自己所立的原理并不因此就是他势必服从的法则,因为理性在实践层面只处理主体,亦即欲求能力,而规则会以各种形式取决于欲求能力的特殊性质。实践的规则始终是理性的产物,因为它指定作为手段的行为,以达到作为目标的结果。但是,对于不以理性为意志的唯一决定根据的存在者,这个规则是一个命令,亦即是以表达了行为的客观强制性的应当为其特征的一条规则;它意指:如果理性完全决定意志,那么行为就会不可避免地依照这个规则发生。命令因而是客观有效的,与乍为主观原理的准则完全不同。但是命令或者单单就一个结果和己以达到结果的充分性而言,决定作为现实化原因的理性存在者的因果性条件,或者它只是决定意志,而不论它是否足以达到这个结果。前者是假言命令,单单包含技巧规矩;与之相反,第二种是定言命令和唯一的实践法则。由此可见,准则虽然是原理,但不是命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