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弱势儿童群体保护制度

分类: 图书,社会科学,社会学,社会学理论,
作者: 尚晓援 著
出 版 社: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1-1字数:版次: 1页数: 271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纸张:I S B N : 9787802309203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在文明国家中,弱势儿童群体及其遭遇永远是一个能够唤起人们内在同情心的主题。本书在对中国弱势儿童群体状况进行长期深入调查的基础上,首先介绍了儿童保护的理论及实践的国际趋势,考察了中国孤残儿童的现状,以及有关儿童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安排,中国儿童保护制度面临的问题和挑战。通过对不同地区的个案研究,考察了这个领域的政策演变,包括由机构式养护向家庭寄养的过渡,以及政府对孤儿的社会救助政策的变化等。本书适合社会福利、社会政策和公共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制定者、实践者、研究者使用,也适合关于关注中国弱势儿童状况的大专院校和一般读者阅读。
作者简介
尚晓援,英国Sussex大学发研究所博士,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兼职高级研究员,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社会进步研究所教授。长期从事有关中国社会保障体制改革、中国公民社会发展和儿童保护的研究,先后在这些领域的中英文杂志上发表过多篇论文和著作。曾因促进国际社会对中国儿童权利状况的理解所做的积极的、开创性的工作而获得澳大利亚澳中委员会授予的国际人权奖。2003年,主持的民政部研究项目“中国社会救助和灾害救助体制的改革研究”,获民政部重点课题一等奖;2006年,主持的研究项目“中国孤儿状况研究”,获北京市社会科学研究一等奖。
目录
第一部分背景篇
第一章导言
一中国的弱势儿童群体和替代性养护制度
二价值观和研究角度
三研究过程和方法
第二章理论背景
一儿童保护和儿童福利
二儿童保护的制度背景:社会福利的制度分析
三国家和社会之间关系的分析模式
四儿童保护的基本原则和重要问题
第三章儿童保护的理论和政策
一儿童保护的理论和政策
二儿童保护的主要方法:替代性养护
第四章中国弱势儿童群体保护制度
一中国社会保护制度中的儿童
二保护弱势儿童群体的主要制度安排
第二部分城市篇
第五章儿童遗弃问题和替代性养护下的儿童
一儿童遗弃和替代性养护
二历史与现状:中国的儿童遗弃问题
三对遗弃儿童的原因分析
四社会政策和儿童遗弃
五积极社会政策:反对遗弃儿童的努力
六结论
第六章北京市孤残儿童遗弃的原因分析
一研究方法与研究地点
二北京市被遗弃儿童的体能状态分析
三北京市被遗弃儿童的性别分析
四北京市被遗弃儿童的入院年龄分析
五从北京市被遗弃儿童的来源构成分析儿童遗弃问题的成因
六北京市孤残儿童被遗弃的制度原因和对策
第七章经济体制改革和城市儿童保护的制度变化
一改革开放及其对孤残儿童保护制度的冲击
二国内外领养政策的变化及其对儿童保护制度的冲击
三社会福利社会化政策对儿童福利机构的影响
四集中供养与家庭寄养的政策与争论
五针对提供儿童福利服务的非政府组织的政策
第八章以国家为主的替代性养护
一养护的主要方法
二照料者的状况
三结论
第九章改革:从国家福利向多元福利制度的转变
一导言
二社会经济和政策背景
三兰州和南京对孤残儿童的机构照料
四结论
第十章向家庭式照料转变的两种路径
一路径一:家庭式照料单位
二路径二:家庭寄养
三结论:照料方式的改革中国家作用的转变
第十一章南昌市儿童保护制度的演变
一引言
二历史回顾:南昌的儿童遗弃问题
三国家在儿童保护方面作用的转变
四改革开放中国家作用的转变
五结论
第十二章从传统到现代:从大同经验看中国孤残儿童福利的制度选择
一研究简介
二大同市的孤残儿童
三大同市社会福利院的历史发展
四大同市的儿童养护方式
五家庭寄养和“乳娘村”
六教育
七卫生保健和康复工作
八农村家庭中的“城里人”:“乳娘村”的成年孩子
九结论:社会政策的内在矛盾和儿童保护制度的改进
第三部分农村篇
第十三章中国孤儿的现状与面临的困境
一全国孤儿群体的总体状况及特征
二孤儿群体面临的主要困境
三农村孤儿和流浪儿童
四结论
第十四章农村儿童保护体制的个案研究
一导言
二三县对孤儿的社会救助制度
三国家和家庭在三县孤儿救助中的作用和相互关系
四农村的亲属养护制度:父系扩展家庭在儿童保护中的作用
五农村社会的变化对传统养护模式的挑战
六结论
第十五章非政府的儿童福利机构
一黎明之家的调查
二颍上县三十铺王家玉儿童福利院
三结论
第十六章对我国流浪儿童教育问题的探讨
一流浪儿童教育问题研究的背景
二我国目前流浪儿童教育的现状
三郑州以德育为中心的“短平快”教育模式
四主要发现和政策建议
第十七章建立有效的中国弱势儿童保护制度
一中国弱势儿童保护制度的目标体系
二弥补制度缺口,完善正式的弱势儿童保护制度
三建立正式和非正式的儿童保护制度之间的合作和互补
参考文献
一英文参考文献
二中文参考文献
书摘插图
第二章 理论背景
一 儿童保护和儿童福利
(一)儿童保护的定义
根据英国救助儿童会的定义(狭义的):“儿童保护这一用语一般用于描述为防止儿童虐待或受到不良待遇而采取的行动和应有的责任。”(英国救助儿童会,2003)
儿童保护制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儿童保护是一个有特定法律含义的概念,指国家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包括社会救助、法庭命令、法律诉讼、社会服务和替代性养护等措施,对受到和可能受到暴力、忽视、遗弃、虐待和其他形式伤害的儿童提供的一系列旨在救助、保护和服务的措施,使儿童能够在安全的环境中成长。而中国在这个意义上的完整的儿童保护制度尚不存在。
广义的儿童保护指针对儿童的社会保护措施,既包括狭义的儿童保护,也包括对儿童和家庭提供福利的制度,以及社区服务和支持和制度等。因此,包括了在预防、干预、治疗和实施等各个阶段发生的政府和非政府措施。
社会保护是一个非常广义的概念,指国家和社会为了促进人类幸福、疗救社会病态采取的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服务在内的各种政府和非政府的行为和慈善活动。社会保护大体上相当于福利国家的概念,但是比福利国家的概念更广泛,因为社会保护也包括除了国家之外,社会上其他社会保护服务和福利供给者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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