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死刑制度现状与改革比较研究

分类: 图书,法律,刑法,总则,
作者: 〔美〕科恩,〔中〕赵秉志主编
出 版 社: 公安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7-4-1字数:版次: 1页数: 341印刷时间:开本: 16开印次: 1纸张:I S B N : 9787811096774包装: 平装内容简介
中美两国是世界上有影响的国家,这两个国家仍然保留死刑的适用。目前,中国还不能彻底废除死刑,但应该严格控制死刑适用。从法律传统看,中关两国分属于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对这两个国家的死刑制度进行比较研究,无论是对中国死刑制度的改革还是对美国死刑制度的修正都是有其积极意义的。本书介绍了中国死刑制度的现状与改革、美国死刑制度的现状与改革、中美死刑制度实证分析等内容,供读者阅读参考。
目录
第一章 中国死刑制度的现状与改革
第一节 中国死刑立法及其发展趋势
第二节 中国现阶段死刑制度改革的难点及对策
第三节 五种常见多发犯罪之立法完善研究
第四节 中国死刑程序的现状与完善
第五节 中国死刑审判程序之改革
第二章 美国死刑制度的现状与改革
第一节 美国死刑法律及其程序简介
第二节 美国各州及联邦死刑犯罪种类
第三节 美国死刑制度的改革
第三章 中美死刑制度实证分析
第一节 中国检察官诉x杀人罪
第二节 美国检察官诉约翰-窦谋杀罪
第三节 关于中美死刑案件审判实务的研讨
第四节 美国法官关于死刑实案的观点
第四章 中美死刑制度立法与司法比较研究
第一节 中美死刑立法比较
第二节 中美死刑司法比较
第三节 中美死刑执行比较
附录一:1976年以来美国各州和地区执行死刑的数量
附录二:美国各州判决和执行死刑综合情况分布图
附录三:美国死刑案件辩护律师的指派与职责纲要
附录四:五种常见多发犯罪中外相关资料汇编
附录五:死刑研究参考论著
附录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书摘插图
第一章中国死刑制度的现状与改革
第一节中国死刑立法及其发展趋势*
一、中国死刑立法概况
死刑是剥夺生命的刑罚,是刑罚体系中最严厉的一个刑种,故又称极刑。中国自有阶级社会以来,历朝历代的法律都有关于死刑的规定,无产阶级领导的国家也不例外。新中国成立以前,在各革命根据地的刑律中,都程度不同地设置了死刑。例如,1931年的《赣东北特区苏维埃暂行刑律》在总则中规定,死刑为主刑之一,而分则中挂有死刑的条款共有19个。1934年4月公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有26个条文规定,对情节严重的主要罪犯,得处以死刑。
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法制不健全,关于死刑的规定仅见于几个单行刑法,如1951年的《惩治反革命条例》、《妨害国家货币治罪暂行条例》,1952年的《惩治贪污条例》等。这些单行刑法涉及可处死刑的罪名主要是反革命罪,包括背叛祖国罪、策动叛变罪、持械聚众叛乱罪、间谍罪、资敌罪、利用封建会道门进行反革命活动罪、反革命破坏罪、反革命杀害罪等,此外还有贪污贿赂罪、伪造国家货币罪等。1952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对审判实践中适用的罪名、刑种和量刑幅度进行了系统的总结。①从这个总结中可以看出,审判实践中曾经适用过死刑的罪名,除了上述单行刑法所列举的以外,还有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致死)罪,强奸妇女罪,惯窃、惯骗罪,虐待致死罪,毁损通讯设备罪,制造、贩卖假药罪,盗卖、盗运珍贵文物罪等。这些普通刑事犯罪之所以被判处死刑,并非依据法律上的明文规定,而是依据“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精神。直至1979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切可判处死刑的罪行,才统一由《刑法》加以规范。
*高铭暄,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暨特聘顾问教授、博士生导师,国际刑法学协会副主席暨中国分会主席,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
①参见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全集》,人民法院出版社1994年版,第494—68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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