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法律评论(第十七辑)
分类: 图书,法律,法的理论,法理学,
作者: 李琦主编
出 版 社: 厦门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0-2-1字数: 310000版次: 1页数: 318印刷时间: 2010-2-1开本: 16开印次: 1纸张: 胶版纸I S B N : 9787561534625包装: 平装
内容简介当代的人权保障早已是个全球化的问题。这意味着,一国政府不仅不能自外于人类的普世价值而无视或回避人权问题,且必须在世界格局中践行人权保障。《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第五节专门就“国际人权义务的履行及国际人权领域交流与合作”做出阐述,所表明的即是在世界格局中践行人权保障。这“国际人权义务”当是对国际社会亦即对人类在当代的普适价值所承担的义务,而当代的人权实践又需要各民族国家的通力合作,故而有了“国际人权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这恰是《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作为国家间政治的直接且必然的表达。
目录编辑者言
【特稿:国家人权行动计划】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法律的,或政治的
《行动计划》计划行动
【专论】
二元主权:宪法进入边沁的法律体系的路径
业主委员会诉讼主体地位之构筑——从物权法第七十八条和第八十三条规定谈起
人权视野下婚姻家庭法最近六十年的变迁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我国医疗卫生制度改革的合理化路径选择——法经济学视角的分析
诉调对接:法院主导构建的调解机制
我国侦查阶段律师帮助制度的完善
全球化背景下现实主义的理论转型与国际法
【比较法】
新加坡en-bloc程序与我国拆迁制度的立法完善
【立法建议】
论我国票据行为理论的构建——以出票行为为中心
【法条评析】
限制自由与保障权利:宪法学视野中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之两面
【学术观察】
战后“国际宪政秩序”的神话——评《大战胜利之后:制度、战略约束与战后秩序重建》
书摘插图“尊重人权普遍性原则”这一人权立场,随后在《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中具体表现为按照两个国际人权公约的框架,依照“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顺序渐次展开,并单列弱势群体的人权保障为独立的部分。
当代的人权保障早已是个全球化的问题。这意味着,一国政府不仅不能自外于人类的普世价值而无视或回避人权问题,且必须在世界格局中践行人权保障。《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第五节专门就“国际人权义务的履行及国际人权领域交流与合作”做出阐述,所表明的即是在世界格局中践行人权保障。这“国际人权义务”当是对国际社会亦即对人类在当代的普适价值所承担的义务,而当代的人权实践又需要各民族国家的通力合作,故而有了“国际人权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这恰是《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作为国家间政治的直接且必然的表达。
若非对人权的普遍性原则的主张和推行,以及随人权的普遍性原则而来的“人权压力”,“人权外交一人权斗争”就几乎是不必要和不可能的,至少是不会这么严峻和激烈。《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对于当代中国的人权观念和人权实践所具有的最为重大的意义,或许就在于以最高权力当局的“政策文件”的形式,直接而清晰地表达了对人权的普遍性原则的认可和接受。回观从社会转型初期到当下,这样的对人权的普遍性原则的接受,可以说是巨大乃至根本性的立场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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