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蝉联“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
24日,中央文明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联合在京召开第二批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表彰大会,武夷山风景名胜区蝉联“全国文明风景区”称号。
1998年,中央文明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旅游局联合开展了创建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活动,并于2006年表彰首批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武夷山风景名胜区名列其中。中央文明办等单位对全国文明风景区实行动态管理,每3年测评公布一批新的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同时对已被命名的景区进行复查,不能通过复查的景区将被摘牌。第二批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评选表彰是在2006年首批评选的11个全国文明风景旅游区基础上开展的。(谢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