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120个普通公路收费站21日起停收
2009年2月21日零时起,福建省全部120个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将停止收费。
记者19日从福建省交通厅获悉,福建省是全国首批一次性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的试点省份之一,这次撤销的120个收费站包括80多个主收费站和30多个分站。届时,福建省普通公路上的政府还贷性质收费站则全部撤销。
福建省政府明确,依法经省政府批准收费的经营性公路、一级公路和高速公路,仍按原定政策继续收取通行费,这些继续收费的站点除了泉州刺桐大桥和泉州梅花岭隧道(包括连坑和官桥两个分站)外,还包括:我省境内所有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厦门大桥、厦门海沧大桥等经营性公路收费站,厦门集美特大桥、厦门杏林特大桥等2个一级公路收费站。
福建省交通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将根据国家部委制定的人员安置工作指导意见,多渠道解决取消收费站后涉及人员的安置分流问题,力争在3年内完成相关工作。
福建省政府特别强调,各级交通、物价、财政等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绝不允许任何单位、任何部门和个人,以任何理由、名义继续收取或变相收取公路通行费。
被取消的收费站名单请点击: http://digi.dnkb.com.cn/dnkb/temp/20090220/sfzmd.xls(记者 韩慧英 谢丹 实习生 陈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