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粤东五项措施共同推进海西旅游经济发展
8月11日,厦门、汕头、潮州、揭阳、汕尾、梅州六市旅游局联合在厦举行厦门-粤东五市旅游区域协作座谈会。与会六市就进一步开展厦门-粤东五市旅游区域协作,落实今年厦门市党政代表团赴粤东地区考察学习时与粤东各市党政领导达成的共识,积极发挥对台旅游合作优势,共同推进海西旅游区域建设和旅游经济发展提出了五项工作措施:
一、深化合作,建立六市旅游合作的长效机制。加强区域合作协调,把六市区域旅游合作纳入城市旅游规划和区域旅游合作规划中;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定期的联系制度,共同研究区域旅游发展战略,解决旅游合作中出现的问题,保障区域合作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推动六市与台湾地区的旅游合作与交流,打造两岸互动的重点旅游协作区。
二、整合资源,打造六市旅游精品线路。按照特色互补、组合有序、价格合理、线路科学的要求,编排连接厦门与粤东五市适合旅游者需求的旅游线路,推出若干特色突出的黄金旅游线,共同打造六市旅游品牌,树立区域旅游形象。
三、政府搭台,合作开发旅游客源市场。以联合拓展旅游市场为目标,全方位、多渠道地宣传六市丰富多彩的旅游资源和线路。加强旅游动态信息相互推介,六市旅游局网站相互链接并在首页显示。在编印本市旅游指南时,用一定篇幅介绍其他五市主要旅游资源。在各自城市的旅游咨询中心(点)为游客提供六市旅游资料和信息服务。结合年度旅游营销计划,适时组织六市旅游企业相互踩线考察和联合组团促销。积极参加对方市举办的旅游节庆,争取组织联办或协办。借助国家旅游局主办的国内、国际交易会以及境外促销,联手宣传或相互推介。
四、项目带动,加强六市旅游投资领域的合作。加大旅游项目的招商力度,积极创造条件,出台相应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将资金、技术和项目融入到旅游业中,同时也鼓励企业或个人到六市旅游区域投资旅游项目,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优化旅游产品,提升六市旅游产业的竞争力和贡献率。
五、创造条件,推进六市无障碍旅游区的建设。协商制定协作区旅游行业管理协议,六市旅行社、导游员相互认可并接受对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旅游质量监督、旅游投诉处理和旅游安全检查。建立协作区的旅游培训制度,加强旅游培训业务方面的合作,提高讲解质量。六市旅游企业在协作区内享受同等待遇。(苏卫军、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