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旅游注意什么消委会连发消费警示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日前,泉州市消委会发布今年1、2、3、4、5、6号消费警示,提醒市民们注意与平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购房、旅游消费维权和药品、保健品等易出现的不良现象。
旅游消费:
旅游部门提醒,在外出旅游时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首先要选择合法、有资质的旅行社;注意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行前最好是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旅行过程中要注意保存相关的票证,当遇到纠纷时,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康启荣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日前,泉州市消委会发布今年1、2、3、4、5、6号消费警示,提醒市民们注意与平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购房、旅游消费维权和药品、保健品等易出现的不良现象。
旅游消费:
旅游部门提醒,在外出旅游时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首先要选择合法、有资质的旅行社;注意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行前最好是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旅行过程中要注意保存相关的票证,当遇到纠纷时,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康启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