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武夷山建立联动机制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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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武夷山一年接待中外游客400多万人次,面对消费领域逐步扩大、消费维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延伸,福建省武夷山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从旅游城市实际出发,率先建立一套科学的联动机制,突出旅游维权主题,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
从2004年开始,武夷山市成立了由财政、工商、质监、药监、物价、农业、旅游等职能部门以及电信、烟草等相关企业,共26个单位46位委员组成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同搭建起互动维权的大平台。2006年起,基层维权网还包括基层分会、投诉站、联络站等13个单位,主要负责受理群众投诉和依法调解工作。
在具体操作中,武夷山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依靠建立健全“三项联系制度”来保证“联动机制”落到实处。首先是明确联络员制度。在开展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联系点活动的有关村镇、市场、校园、企业、社区、景区、度假区等,采取公开、公平、公示的办法选择一名联络员,对其实行登记管理。联络点在设置上做到名称、牌匾、信箱、宣传栏、姓名和电话,聘书、315工作手册等七个统一,建立登记台帐,设置消费者申诉举报登记表、登记册和季度工作统计表,做到调解有记载,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联络员的主要任务是配合市工商局12315、市消保委受理投诉中心,宣传普及消保知识,指导和帮助消费者维护自身利益,受理辖区范围内消费者投诉,依法调解并做好投诉登记工作,他们每月必须将本单位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大行动措施及解决消费争议的情况,向消保委书面报告一次。
其次是季度联席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副会长联席会议,及时沟通情况,研究部署阶段性消费维权工作。
第三是联络员培训及会议表彰制度。每半年由市工商局12315投诉服务台主任召集一次联络员培训学习,主要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及相关的常用法律法规,受理和调处消费纠纷的工作程序,方法和技能,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的基本常识和方法,协查违法案件的查证办法,消费纠纷处理案例讲评等。
联动机制建立后也带动了消保委从“事后监督”到“事前警示”工作有效开展。以往消委会的工作主要是发生纠纷后的调解工作,消保会成立后重视“窗口前移”,事前防范,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投诉量。
2006年,武夷山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及12315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52件,解决率9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4万元,接待来访咨询1132人,有效维护了消费者权益。 (熊慎端 张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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