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旅游局接受市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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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加快十堰旅游业发展,规范行业管理,提高服务意识和办事效率,着力推进务实型、清廉型、服务型和高效型机关建设,市旅游局特作如下承诺:
一、严把关口,坚持依法行政。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湖北省旅游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全面履行旅游管理职能,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
二、实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通过十堰市旅游局门户网站、《十堰旅游周刊》等媒体向社会公开星级饭店、A级景区、旅行社等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审批事项、审批依据、资格要求、必备手续、办理流程和时限承诺。公开有关服务项目的服务程序和时限承诺,严格按政策执行,程序规范,公开公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认真履行职责,周到热情服务。
按照投诉处理有关程序,对于来信、来访、电话、网络等各类投诉,实行专人负责制,做到有访必接、有诉必查、有查必果,力求旅游投诉结案率和满意率达到100%。处理投诉做到态度和蔼,提高文明服务水平。
四、优化旅游环境,规范市场秩序。
加强对旅行社和星级饭店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的管理。制定《十堰市旅行社诚信经营公约》和《十堰市星级饭店诚信经营公约》并督促其贯彻落实。严厉查处零负团费、承包挂靠、超范围经营、欺客宰客、私拿回扣、降低服务质量等违规违法行为,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整治力度,为游客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舒适的旅游环境。
五、提高创新能力,推动旅游经济发展。
高标准策划好旅游宣传促销,全方位组织旅游推介;及时指导旅游景区创A、旅游饭店创星、旅行社创A、“农家乐”达标及创星等旅游项目建设;指导好旅游名镇、旅游名村创建工作;积极协助各县市区的旅游建设项目主体搞好旅游重点项目申报及开发工作。
六、加强廉政建设,树立“窗口”形象。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十堰市旅游局党员干部廉洁从政30条,牢固树立勤政廉政、干净干事的良好形象。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十堰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热忱欢迎并诚恳接受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市旅游局受理举报电话:8683336
市政协受理举报电话:8652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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