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平昌县旅游局“五措施”做好旅游景区森林防火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切实抓好“两会”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平昌县旅游局认真做好旅游景区森林防火工作。
一是认清形势,落实责任。要求各旅游景区负责人要清醒认识到当前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清楚、措施落实、防范到位。
二是严管火源,全面排查。春天来临,旅游景区郊游踏青等野外用火将明显增多,要进一步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制度的落实,认真清山清林,加强登记管理,堵塞火源管理漏洞,切实堵住森林火灾的源头。增加巡山护林人员,加大巡护力度,强化入山检查,坚决把火种堵在林外山下。
三是强化监测,做好准备。密切关注了解掌握天气变化趋势,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真正做到扑火预案完善、组织指挥明确、扑救队伍落实、扑火工具充足、通信装备状态良好,做到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置。
四是精心组织,加大查处力度。各景区要加强协调联系,排查整改火险隐患等预防工作的同时,要把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加强火案防控和查处工作,有效保护森林资源。
五是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及领导带班制度,严禁脱岗、漏岗、代岗现象。要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理火情信息,凡迟报、瞒报火情,酿成重大损失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