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提醒市民,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中秋节”期间,9月13日(星期六)—15日(星期一)出入境管理部门窗口不对外接待,9月16日(星期二)起照常办公。□记者 倪 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