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山安全敲响警钟
这是一条人们不愿看到的新闻:7月3日,3名来自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的学生在贵州省六枝特区登山时发生事故,其中一名清华大学环境系大三学生坠崖身亡,另两位受困者已经获救。
这条不幸的消息引起有关方面的强烈关注。
中国登山协会发出通知,要求对大专院校组织的高山探险活动从严审批
国家体育总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主任、中国登山协会常务副主席李致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为防止暑假期间广大青少年在开展登山户外活动时发生不必要的伤亡事故,保证登山、户外运动健康发展,中国登山协会已经于7月1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登山协会、各户外运动俱乐部切实做好登山、户外运动的组织工作。不得违反规定擅自组织学生从事高风险运动项目,对大专院校组织的高山探险活动要从严审批;要特别强调注意安全,防止和避免发生各种登山户外运动安全事故。在开展登山户外活动时要有山难的预防措施和救援工作预案。
一味追求高度和难度,在很大程度上扭曲了学生登山的根本意义
暑期是开展各种群众性登山等户外运动的高峰期,尤其是眼下高校学生登山活动呈现出十分活跃的态势。北大山鹰社的15名登山队员和科考队员踏上了攀登西藏启孜峰的征程;由13名登山队员和15名科考队员组成的清华大学松可登山科考队奔赴青海,准备攀登海拔6621米的格拉丹东峰;复旦大学的一支登山队也已前往西藏攀登海拔6206米的启孜峰。复旦大学校方称,此队并不是经过学校登记注册的学生社团组织,而且校方坚决不支持学生这种冒险行为。但该登山队申明,此行已得到商业赞助,不以学校名义。
据了解,尽管这些大学生登山队在安全上也做了一些准备,比如更新队员的装备、配备先进的通讯设备,有的还为队员购买了人身意外保险和医疗保险,但安全系数究竟有多大还要画个问号。
像北京大学山鹰社这样的高校学生登山团体,以“探索自然,超越自我,团结协作,拼搏进取”的精神开展业余登山运动,应当说是值得肯定和提倡的。但在过度的商业运作、“登山勇士”的光环照耀和一些媒体缺乏理性的追捧下,本来是以兴趣为纽带的学生登山活动变得越来越追求高度与难度,在很大程度上扭曲了学生登山的根本意义。中国登山协会的专家认为,现在到了正确理解学生登山意义的时候了,学生登山应把对学生意志品质的锻炼作为首要任务,而不应一味追求“越登越高,越登越险”。
据统计,从1995年至今,在我国业余高山探险活动中已有近30人不幸遇难,总数超过了自1955年以来新中国开展登山运动专业登山遇难人数的总和,这是个触目惊心的数字。特别是2002年北京大学登山队5名队员在希夏邦玛西峰遭遇山难,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专家呼吁,群众性登山要尊重科学,珍爱生命
李致新说,广大群众特别是大学生喜爱登山是件好事,但一定要把安全放在首位。他说,登山特别是竞技性登山或登山探险是一项特殊的高危运动,主要表现在它有许多未知因素和一些不可预知的险情,如雪崩、滑坠、暴风雪等等。登山需要理智、科学,一定要量力而行。
谈到业余登山者屡出事故,登山运动管理中心户外运动部主任李舒平感到很痛心。他说,我国有得天独厚的户外运动资源,不一定非到青藏高原,也不一定要去险峻的高山,应当选择适于自己从事户外运动的地方。
国家体育总局登山运动中心办公室主任张志坚有着近20年的登山及户外运动经历,包括其中1991年在希夏邦玛峰雪崩中死里逃生。他认为,参加登山户外运动等具有一定风险的运动,有两个观念必须确立:其一,“探险”不是“冒险”:探险是探索的过程,是在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基础之上,在科学的指导下从事的探索活动,其要义是尊重科学。其二,是“亲近”自然而不是“征服”自然。我们应该亲近自然,聆听自然对我们的教诲,感受自然对我们的熏陶。
张志坚说,作为一个成熟的登山者,认识自然、尊重规律,是我们必须上的第一课。我们不应靠一时的心血来潮,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再次体验前人的教训。“当我从希夏邦玛峰雪崩中死里逃生后,我最想说的话就是:活着真好!我相信:每个真正喜欢登山户外运动的人,都是热爱生命的人。正是对生命的热爱,我们才去探索生活。对生命的不尊重,是对登山户外运动的亵渎。”
《人民日报》 (2004年07月07日 第十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