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经济型酒店行规在多个城市松动
一直以来,宾馆、饭店行业有个惯例,即顾客不论几点住进来,结账时间均以中午12时为基准,超过12时就再加半天房费。最近,这个“潜规则”终于在北京市密云县被率先打破:16日,密云县71家宾馆饭店表示响应消协倡议,将结账时间从惯例的12时延至14时。随之,南京、郑州等城市的一些酒店的退房结账时间也开始悄然松动。昨日记者走访了省会部分酒店,发现“结账时间”仍坚守着“12时”这一惯例。
北京——
111家宾馆宣布延时退房
早在今年3月15日,中消协在“消费与责任”年主题论坛会上就提出,宾馆中午12点结账的行规侵犯了消费者权益。
最近,北京市密云县消费者协会、密云县旅游饭店业协会发出的“改变中午12时结账惯例”的倡议书,成为宾馆酒店行业倒下的第一张“多米诺骨牌”。目前北京密云、延庆已有111家饭店响应。
北京市消协表示,宾馆饭店规定的12时结账“惯例”,违反公平交易原则,其实质是有利于经营者,而不利于消费者的。比如:不满24小时必须按24小时结账,超过则加半天,超过6小时加一天。经营者从中得到了利益,而消费者则损失了利益。
消费者——
“结账时间国家该有统一标准”
“我经常出差,酒店12点为结账时间确实很不方便。12点正是午餐时间,每次我都不得不提前结账交房,然后提着行李去餐厅。即使把行李寄存到柜台,也很不方便。有一次我是下午的飞机,吃完饭还有一段时间,不得不在酒店大厅坐等。如果是14时结账,吃完午饭还能稍微休息会儿。”市民刘先生说。也有人认为住半天交一天房费是不公平的。
在近日的一项网上在线调查(4718人参与)中,89.9%的公众认为“12点结账”的行规只是行业潜规则,很霸道,应该调整。95.6%的公众支持宾馆延迟结账时间到下午2点。55.4%的公众支持“国家应该给出统一的标准,不能由宾馆说了算”。
省会酒店——
制度上遵守“12时退房惯例”
昨天,记者就退房结账时间问题采访了省会十几家酒店,其中既有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酒店也有经济型酒店。了解到目前各酒店的情况基本一样,在规定上都是“12时退房结账”,超过12时按照半天价格收取住宿费;而超过18时,则按照全天标准收费用。
一家四星级酒店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酒店规定最后的退房时间是12时。这是惯例吧?全球的酒店都是这样操作的。”
对于退房时间是中午12时,客人会不会因为退房后拿着行李不方便用餐?各酒店纷纷表示,建议客人将行李免费寄存在前台,可以等用完餐后再来取。
早有酒店延至14时退房
虽然在规定上都是遵循“12时退房结账”的国际惯例,但事实上,省会许多酒店在执行上都开始趋向人性化,可根据客人要求适当延时。
一家宾馆的前台接待人员告诉记者,酒店住宿结账时间一般都以当天中午12时为限,但如果客人要求延迟退房,一般也会满足要求,可以延迟一两个小时而不另外计费。
速8酒店的有关负责人也表示,酒店虽然规定按12时结账,但并不是铁板一块,客人如有要求,酒店是可以适当延长结账时间的。而燕春酒店贵宾楼,早就可以延时至14时结账了。
酒店认为“按整天结账说”是外行
“结账时间从12时延至14时还是可以操作的,而且石家庄很多酒店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都是可以适当延时结账的。但如果说按住宿24小时为一天,则是一种不懂酒店运作流程的提法,在现实中是难以做到的。”一位酒店业内人士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他说:“12时退房是国际惯例,酒店最重要的作用就是给客人过夜,所以酒店行业所谓的‘1天’就必须包括整个夜晚。于是,酒店业就采用了中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