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永定土楼保护 从村规走向法规
作为世界文化遗产的福建土楼,闽西永定客家土楼占了半壁江山。在“十年磨一剑”的“申遗”路上,龙岩市各级人大依法履职,积极推动;推动土楼保护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轨道,使世界文化遗产得到科学、永续地利用,成为龙岩各级人大新的履职方向。
位于永定县洪坑村的振成楼,被誉为“圆楼王子”。看着比去年“申遗”成功前成倍增长的游客,洪坑村村主任林寿福说,游客多了,保护的压力就更大。他清楚,“世界文化遗产”这个金字招牌得来不易。永定县洪坑村委会村主任林寿福 “土楼人本来就很文明啦,也有很文明的传统。(所以它千百年就形成了)对,形成了这样村规民约,我们很自觉的,每一个村民都很自觉地来保护好自己的家园。” 但作为民居,长期的居民生活也不可避免的对土楼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永定县人大代表高头乡书记 江培太 “原来这个土楼脏乱差非常严重,后来我们县乡人大代表联名向我们土楼的群众,父老乡亲发出倡议书,要“护我土楼,爱我土楼”。
此外,县人大常委会还通过文物保护法执法调研、听取专项工作汇报、督促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等方式,积极推动“申遗”工作。在2008年7月 “申遗”成功后,力促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形成可持续发展的保护机制,又成为了他们的履职重点。永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邱定峰 “世遗”申报成功了以后,这个永定客家土楼它是属于全人类的,为了使这个文化遗产得到更好的保护,永定县人大组织人大代表向省里建议,想通过立法,使土楼的保护走上法制化的管理轨道。” 在今年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来自龙岩的省人大代表联名提出议案,要求尽快出台《福建省“福建土楼”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条例》。龙岩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主任张开龙 “我觉得依法保护是最重要的,使这笔世界文化遗产,让子孙后代共享,让全人类共享。” 2006年,省政府通过了《福建省“福建土楼”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在人大的持续监督下,永定县在去年成立了全省唯一的县级文物局,建立健全了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机制,同时先后出台了《福建(永定)土楼文化遗产保护管理规定》和补充规定,使土楼保护管理各个环节做到“有规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