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租的一个房子是跟男房东签的,已住了三个月,昨天忽然他老婆过来跟我说目前房子她和她老公正在打官司,房子最终归属权还没判定,她的意思是她和她老公都没权利出租这个房子,要求我十天内搬出,否则报警换锁。
我是2007年3月份到公司上班的,2008年7月1日公司才与我签订书面合同,现在(2010年7月)我与公司要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请问我可不可以申请2008年2月—7月的双倍工资?有没有过诉讼时效?
我现在在一家广告公司工作将近1年,已经签订了合同 但是为了自己未来得职业生涯,我选择了辞职 在公司我没有犯下任何大的错误,现在辞职遇到几个问题 1.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上写的是辞职必须
因楼上阳台外墙有裂缝,雨后渗水到我房间的顶上,墙体发霉,水未滴下。这不是我房东造成的,我也积极联系物业要求修复。物业认定渗水影响美观,但不影响居住。现已修复,但租客要求退租,提前解除合同,拿回押金。
是这样的,我把我租的房子租给了别人,我租的房子是到明年3月份的合同。那人就给了我2个月房租和200元钱,押金是我付的,这样我会不会有事,其实我只是想从房东那拿回我的押金,只是合同没到期所以我才租给别人
我的朋友在2010年8月租房,房租从8月至12月共计交给房主2500元(每月500元),可是还没等住,刚把部分衣服搬进去就下雨了,发现房子漏雨很厉害,就跟房主要求维修房子,房主在11月中旬才把房子修好
我09年租了一间房子当时签的是半年的租房合同,是付二压一的后来没有续约,但房东还是租给我们住,一直住到现在。现在个人原因要搬走,但房东说要提前一个月说明才可以搬走,不然押金不退 我该怎么办 急急急
事件:房子是我(A)自己一个人租的,和房东签的合同,后来我把隔壁空余的一间租给了另外一对情侣(BC),没有书面合同,但是我在租房信息上写明了至少租一个季度,押金500,房租每月500。到后来BC搬来的
事件:与房东签订了 一年 的租房合同,交了900元的 押金 12月20号,由于特殊情况,我们不能接着租了,由于合同上规定,房租可以拖欠15日,我们就打算住到1月15号再走,期间房东得知此事,要求我们
我转了一店面房,在转租房时原房东没有告知此房将出卖,我要签3年合同,她不肯,但承诺一年一签,合同上写明约定“以后租金每年以10%递增”,我就付了房租金,给了前承租人4万元转让费,合同上只有9个月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