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租了一个门面,合同期五年,现在才租了一年,房东说要卖门面,可能要我搬出,但我还有四年租期,房东说会赔偿我的损失。但在合同中我们只是注明违约方要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没注明要赔多少钱。请问怎么个
合同里没约定合同期限应该怎么理解?可以视为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吗? 劳动局说没有约定只是合同不完善而已,应该双方平等协商把合同完善了,这样的话,单位不可能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动者如果又不同意签订固定期
在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不付租金怎么办? 因租赁合同快到期,我们不愿再继续租给对方了,因此对方现在开始不付租金,请问有什么方法能要回租金?谢谢。(因种种原因,当时合同中没有对不付租金进行制约)
合同到期公司终止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
提前终止租房合同该注意些什么? 一看就是在上海的 如果是在中介公司签订的,合同里面肯定是注明了违约事项,(一般几乎都是一个月违约金)。你没有租赁到合同期满,提前退租是被视为违约的,按
第一次签订合同签3年,第二次可不可以签5年,有具体时间规定么 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第二次可以签五年或其他期限。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
第一次签合同是2007年6月1日至2008年6月30 .第二次是,2008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 没有提
我签了一年的商铺合同,预交了一年的租金,但现在生意不好,不知道怎么提前结束合同,是否可以要回已交的租金,需支付多少违约金合同中有违约项,但未说明支付比例。 我签了一年的商铺合同,预交了一年
我是2002年6月进入这家单位工作的。02年至07年单位都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直到08年才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是从08年1月1日签至09年12月31日。在09年12月初,单位通知我,要与我终止劳动合
我们于2008年5月1日出资几万从别人手里接收转让的门面,再出资几万装修,当时同意我们转让,我们当着房东老板的面出资的转让。但到了2009年5月1日就不同意转让了,再签订的合同2011上5月1日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