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某人合伙租车给公司(各出一台车、签了合伙协议书),现合伙关系未终止对方却私自和原有公司签了租车合同,造成12月止我的车就不能再租下去了,而他本人却另外买台车租给公司,请问这种情况下他是否违约了?
上个问题也许没有描述清楚,问题补充有字数限制,再提问: 我是2011年2月19日拿到一家公司的offer(公司是正规的公司),offer上面明确写明是2011年2月28日入职,但也补充了一句:如
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得到经济补偿的情况,要么是双方协商解除,要么是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的劳动关系解除。 而你虽然已在公司工作了十六年,但是因工作压力大自动提出辞职的,公司不会给予任何经济补偿的
我与一个人签订了"委托购房协议“,并支付了定金,委托其协助购买两套房子。但过了大半年,并没有买成。双方再次签订补充协议,对方同意支付双倍定金及赔偿金,并承诺在某日前付清。 但对方以各种理由
公司提出要解除无固定期合同(公司无经济原因,我无过错原因,不是能力问题,公司单方违约),也查询了很多关于赔偿的方法的信息,已知道赔偿的月工资算法,年限计算,赔偿倍数,只是对于赔偿金、补偿金、违约金不是
某人买房子13万元,剩13万。一手交钱一手交房证。签名:卖方:某某 买方:某某 已交定金5000元。如果买方毁约定金不返还。卖方违约双倍赔 偿。 我想问
是否可以要他赔偿这么大的损失 自己去年本来准备要购房,钱已经准备差不多了,那一天,*某某向我借7万,说他包项目急用,最多一个月就能收回本金,能赚3、4万,还钱时多还给我五千元利儿钱,因为以前他常请我
是否可以要他赔偿这么大的损失 自己去年本来准备要购房,钱已经准备差不多了,那一天,*某某向我借7万,说他包项目急用,最多一个月就能收回本金,能赚3、4万,还钱时多还给我五千元利儿钱,因为以前他常请我
甲方卖房,乙方买房,乙方已付总房款102万中的100万,但甲方违约交房(至今未办交房手续),但房子现在乙方已经在用了。乙方未将剩余的2万元给甲方(因为对方违约)。现甲方起诉乙方要求支付剩余2万,法官意
原审没有提的主张在再审是否可以提出要是不可以我要怎么办? 可以提出,但二审法院只是对其调解,调解不成的,只能重新起诉了。 对啊,你可以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