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员工以此要求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请问这种情况员工能得到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吗?请指教! 企业的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员工以此要求与企业
我在肇庆一家工厂做了5年,现在老板要把工厂转给别人做,场地不变,法人代表变了,前老板要我们这些员工全部办理离职手续,再办理新厂的入职手续,新厂的待遇基本不变,但是好多人都不想再去新厂做下去了,我们和前
在电镀厂上班(该厂并未为员工班里保险),上班时间突发脑溢血状况.此种情况是否可算工伤?因脑溢血可能会引发以后的一些情况,如工作/生活能力受限。现在的情况还没那么严重,但是担心之后的问题,能否就此要求经
请问关于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如何享受带薪年休假和应休未休的经济补偿? 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可以享受年假吗?说明是依法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 不定时工作制员工可以享受年假,这是法律强制性
对于经济补偿年限计算有不超过一年的限制,就是最多拿12个月的补偿,那对于双倍工资,如果因为单位从08年1月其开始就没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在09年2月的时候就符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的条件,而单位仍然没
一企业,现正处于清算阶段,尚未注销。 清算出来的资产,有好几个股东们想购买,但貌似是有些股东不赞成。 这样的情况下,这几个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么? 援引《公司法》,除了股权(第72条)那里,我基本
在练拳培训班里,一拳友向教练讲他怎样打别人时,却一掌打在我朋友胸部,我朋友感觉胸闷、气喘、咳嗽等,但去医院拍片、做心电图都没事。在以后几个月直到现在,我朋友都没法医好胸闷、气喘、咳嗽等,同时也丧失工作
我在一国企,曾签订过经济补偿金协议。但因为经济原因,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不是很及时。现在单位又要改革,极有可能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我是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我是否可以拿到经济补偿金后再同意在解除劳动合同上
在1986年4月,订立了简单的劳动合同,至1986年12月,期满后没有再续签,在2003年,公司破产,该同志要求补偿他的经济损失和生活费,这合理吗? 首先,公司破产时需要走破产手续,除了补
在北京的郊区的农村,我的亲戚家住在山脚下,他们家的房后是山的陡坡,几十年都是荒石、杂树、杂草,经过他们几年的劳动,地很平整了,种菜,种果树都很好,几乎就是非常好的地,他已经和村领导协商把这块地买下来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