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住的房子是男方父母买的,写的男方妈妈名字,结婚后将其改为他的名字,如果离婚这房子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吗? 虽然房子是结婚前他父母买的,且写的是他妈妈的名字,但在“结婚后考虑到如果有了孩子
我和男友在一起两年多了,在外人看来我们是夫妻了,但我们没有结婚登记也未生子。今年他自己开了个鞋厂当然全部资金是他一个人出的。法人代表也是他。我只是在厂里帮忙,我和他说每月发1500元的工资给我,但他口
《婚姻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因此,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但如果是婚前按揭购房,则婚后还贷以及房屋升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买的新房,由我个人出钱办理了首付,并登记独有房卡。按揭也一直由我一个人承担,因为妻子没有工作。请问如果离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你好:如果你们有约定该房产属于你个人所有则不需要分割,
我们结婚四年没有孩子,房子是结婚前他父母买的写的是他妈妈的名字,结婚后考虑到如果有了孩子怕牵扯到上学的问题,就将名字改为他的了,我们现在离婚这房子算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吗? 是婚后获得房产,
我末婚时就已自购了两套住房(均在婚前就拿到了房产证)。请问这两套房产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除非婚后把它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了.
我和他2001年认识,2006年一月怀孕,准备结婚。让我的家人看房,看好了后我们2月底看了房子决定买,就在他的家人和我的父母处借钱付了首付。但当时时间很急,我们还没有扯结婚证,也没多想房产证就只写了他
我和老公这段时间闹矛盾,牵扯到了离婚。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是没有办房产证的,房子是在我们结婚后建好的,建房子的钱是他爸妈拿的,而我就用陪嫁的钱出了一些简单的装修费用,如:窗帘、空调等。我老公在婚前有辆车,
··总2001.4.28日,婚姻法修改以后执行的。
经济补偿金是一项用于企业职工被解聘后给本人上社保的专款,应该归被解聘后的本人所有 解除劳动合同时的经济补偿金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可以分割。有没有法律依据。 这应该是两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