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第一次起诉的时候金额算少了,法庭判决支持劳动者的诉请。请问在有证据证明可以证明实际的金额可以再多点的话,可以再通过仲裁前置后再起诉吗? 如果基于同一仲裁请求就不可以,一事
诉讼请求时候诉请的金额小了,但是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实际数字的,可以在代理词里要求法官予以增加吗?法官会增加吗?还是即使在已经递交的证据中可以得出具体的数字要大的多,法官也只会依照诉请里的金额判给原告呢
劳动争议案件法院审理时候,对于原告诉请的金额法庭有权依据实际情况变更,如果多了会被减少,如果少了呢?如果少了不增加的话,那劳动者不是很亏、为了避免是不是说在诉请时的有效策略,就是尽量把金额往大了要求,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后,劳动者起诉到法院,请问劳动者可以增加新的诉讼请求,或者对原来请求做变更(比如由于劳动者对法律的理解的问题,当初申请仲裁的时候申请的钱的数目不对,可以更改吗?休息天数什么的可以更改吗
劳动争议案件仲裁裁决后起诉至法院,如果单位伪造证据,需要付什么责任?我的意思是伪造证据被证实,除了证据无效以外,有什么其他的法律处罚吗?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伪
在劳动关系以及劳务关系中,关于什么样的纠纷是可以不通过仲裁前置而直接到法院起诉的?另外,如果在劳动关系中,在仲裁的时候,申请单位支付无故拖欠的某个月工资若干,仲裁裁决后,到法院的起诉的时候把某个月改成
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的一庭就可以出裁决,复杂的需要二次开庭。 可能不止开一次庭,一般不会当庭出裁决。 开庭次数是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而定的,因为仲裁庭也需要
起诉到法院,因为自己对法律并不是很清楚,在计算劳动报酬的时候,提出诉请说,让法官按照法律可以判决的金额支付,而不是直接给出一个很明确的金额,这种情况可以吗?或者给出一个确切的金额,增加诉讼请求要求法官
请问到人社局劳动争议仲裁院如何?请问忙不?有上升的前途吗?是一个副县级的参公单位,女朋友是一个普通仲裁员 我觉得如果不是学习法律的,那么是做不了仲裁员的,可以做书记员,但是不直接参与仲裁
如题 劳动争议仲裁有协议管辖制度吗? ··没有发现这样的规定。 应当是属地管辖。 没有,只有民事合同纠纷可以协议管辖法院,同时要不违反级别管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