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给交纳社保,我以劳合同法第38条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单位递交了解除劳动合同书,并马上去了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得到因38条解除合同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另补交加班费,今天开庭没判,要择日开庭,私下那
1997年4月到民营企业参加工作,2007年10月企业因拖欠银行贷款被拍卖,但当时并未支付职工的经济补偿,企业职工以入股方式集资成立另一公司参与到企业的拍卖,并取得企业的土地厂房及设备可以继续生产,但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吗?如可以应该是多少?谢谢 第一,我是与中介签订的合同,被派遣到某公司工作,算不算在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的范围之内? 第二,如果算在补偿范围内的话,应付多少补偿金?
在电镀厂上班(该厂并未为员工班里保险),上班时间突发脑溢血状况.此种情况是否可算工伤?因脑溢血可能会引发以后的一些情况,如工作/生活能力受限。现在的情况还没那么严重,但是担心之后的问题,能否就此要求经
2008年以前签订劳动合同,2008年3月到期,到期后续签两年,现合同即将期满,单位表示不再续签,同意从08年开始计算经济补偿的年限。请问:1、我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要求从用工之日起计算补
1. 我们玩具厂欠所有员工周六日很多加班费,我们除了可以向劳动仲裁申请企业给加班费外,还可以因为公司一直没给我加班费为理由,要求公司给经济补偿或赔偿吗?? 2.请可以按什么标准,要求赔偿???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
劳动法的经济补偿到底是补偿年限分段计算还是补偿基数分段计算 如果是补偿基数分段应如何计算 情举例一下 原经济补偿标准适用的是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经劳动合同
公司没有与我签劳动合同!且超时加班!我想到年尾才去仲裁的。可是老板要我现在以要回家处理事情为由辞职(暗示如果不这样写可能两个多月工资拿不到),以后仲裁还能得到经济补偿金吗? 公司没有与我
申请破产的有限公司,是否还需要按照经济补偿原则对员工进行补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6款之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即便是合同没到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