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在中国银行内部审计中,一笔30年前的存款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这笔钱是1967年7月8日存入中国银行的,总额为1.2万英镑,是以周总理的名义存的,周总理当年月工资也不过400元。根据当年的
现有一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公章等一切东西被公司内部人员带走。现公司法人怀疑公司账务存在问题,其本人持身份证可否到银行柜台查询公司账户情况及存款余额明细等?如不可,该法人因去办理
我朋友是建设银行的员工,今年领导变动换来的新行长给的压力很大,从2010年开始 第一个季度每个员工有15张信用卡的任务和几百万存款的任务,如何不能完成要扣钱还要在开会的时候批评。请问银行这么做合理合法
你去问一下胡锦涛 看他能不能把你的意见加在中国的法律条文里 不能。若是非法所得的100万存款也够不上死罪。若是自己创业所得就更没有法律依据了 把个人存
我是银行工作人员,经常有公检法执法人员上门查询客户存款,一般都是两个以上工作人员同时出示证件及通知,但有个别以办案人员不足为由只有一个办案人员上门查询及取回查询结果。我想问一下在司法查询办案人数方面有
1997年在中国银行内部审计中,一笔30年前的存款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这笔钱是1967年7月8日存入中国银行的,总额为1.2万英镑,是以周总理的名义存的,周总理当年月工资也不过400元。根据当年
存款的一半是遗产,由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分割。另一半归配偶。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我和我丈夫刘某结婚七年,生有一子。近两年来,我丈夫和另一单位一女人勾搭,多次发生不正当关系。我屡次规劝他,单位领导也找他谈话,他虽表面说不再与那个女人往来,但都是口是心非,最近干脆提出要与我离婚。我也
行为人是构成诈骗罪呢,还是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呢? 刘某系某村的代办员,从事邮政储蓄代办员已有二十多年,附近村民对其深信不疑。2005年,邮政局进行全面清理和整顿,取消了其代办员资格,并广泛张贴了
我在2010年5月生育第二个孩子,6月交计生委4000元社会抚养费,12月又交镇计生办3000元,两次征收后并未出示任何书面征收决定,计生委把我告上法院,冻结我在银行的存款,让我交46356元社会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