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要回钱
我朋友向我借了点钱,借钱时向我要的,是我老婆拿给她的(没有借条).老婆给她钱时我不在场.这样算不算借钱有证人?能不能向法院起诉要回我的钱?
《民诉法》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也就是说你以朋友向你借钱(是你老婆给的,你不在场)不还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就必须提供足以证明朋友向你借过钱的证据。而你老婆在给你朋友钱时,并没有要求对方写下字据(借条或欠条),这就使得你的案件在立案初始就会被人民法院受理,即使受理也将因无法提供相应的证据(借条或欠条)而被驳回诉讼请求。
这样的话要想要回会很麻烦的,因为你没有有利的依据进行仲裁呐。
你的问题难:因为你无证据。
你的问题容易:因为你可以用手机或MP3等对她偷录音,只要她承认借了你钱就行了。(注意:录音时不要在声音吵杂的地方,尽量少说话,把借你钱的数额、借钱时间及录音时间说一下就行了,比如说:某年月日我老婆给借你多少钱,今天是某年月日了,都过了多少时间了你怎么不还呢?OK。但她若不承认借了钱就不好办了。你看着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