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搞不明白,请回答
还有一点我想说的是,一群贪官要是全都贪了要被处死的数额后,他们为了自保,自然就要团结一起对付一个清官.如果只有头儿处重刑而小的可以减刑甚至不用坐牢,这样小的和老大就不会有共同要害怕的地方和共同应对这害怕的理由了,就会想:反正我是小的,为了不用跟老大一起坐很长的牢甚至被枪毙,可以坐少一点牢甚至无罪释放,老大被纪检查,我们还是置身事外甚至倒戈吧.要是小的都倒戈,大的还有什么好下场
这种只打老虎不打苍蝇的做法在美国在芝加哥反黑时十分管用,可我就发现有一点就是与这点是矛盾的,比如香港电影《破茧急先锋》中,矮子不敢指证监狱老大杀人,怕他手下报复,当时我想,假如监狱长采取只打老虎不打苍蝇的政策,只杀了监狱老大并不杀了他手下斩草除根,手下就会有报复举报者的可能,只有把监狱帮会所有成员都斩草除根了(假设监狱长是清廉的).举报者被报复的可能才会被减少.可问题是,监狱长只想杀监狱老大,并不想对付他其他手下.这样只打老虎不打苍蝇,为什么就不能让监狱老大的手下明哲保身,反而会让他们有报复举报老大者的念头和行动呢?美国的经验也说要抓就要把全部抓起来不要只抓一两个老大上法庭.否则黑社会任命了新老大就可以卷土重来.可为什么之前在芝加哥反黑只打老虎不打苍蝇会这么有效果呢?
我就搞不明白了,既然死刑只能让贪官在贪了第一笔(往往是达到要被枪毙的)钱后贪得更多.为什么招惹流氓的(程度可处死)人一旦潜逃,就不会想:反正我第一次招惹了流氓要处死,为什么不多招惹几个呢?总是这招惹第一个流氓后(之后离被报复还有一些时间)就不再招惹别的流氓了.
请对我的问题进行回答.
社会总不是个完美的社会,所以要不断地改革完善。你说的是电影中的事,那自然要留下伏笔才行,否则,电影不能拍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