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帮忙如何要回欠款? 谢谢
一家公司已经不干了 公司关门了,但老板还在。欠了5万块钱。有三年了。就是不给老说在开公司贷款了给钱。他自己开这宝马车还有一辆20多万车,我该如何要回欠款
楼主你好:
公司无论是依法解散还是因为经营不善而倒闭,均应依法清算,否则,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将公司的所有股东都列为被告,要求他们承担给付责任。
友情提示:你在提起诉讼的同时,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保全那辆宝马轿车,防止其变卖、隐匿。否则,即使你的官司赢了也不一定好执行,说不定那判决书成废纸一张。
以下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中的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上述情形系实际控制人原因造成,债权人主张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第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第二十条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股东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第二十二条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
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第二十三条清算组成员从事清算事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或者债权人主张其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起诉呗……………………
找专业人士 处理 或者找有关部门的去吓唬吓唬
实在没辙你就赖上他 赖上1个月好了
你即然了这么久 他也不给,再要也没意思了。向他发最后通谍,不行就先去仲裁,无果后再起诉他(要有重足的证据)
请求法院发支付令
首先,你所说的公司是否有法人资格,如果有不干了有没有人申请破产,进行破产清算。
第二,如果不是只是普通合伙或者个人独资,你借钱给他的时候有没有打借条,什么时候打的,有没有约定还款期,现在路还款期有没有超过2年。不能让他这么拖着,超过2年久过时效了,过时效对方可以以此为由不还,法律是支持的。
第三,尽快起诉,起诉可以使时效中断,并从新计算。法院判下来有了生效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他的宝马肯定会被执行的。防止他提前转移财产,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但是需要提供相应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