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员工离职的问题???????????
本人月今年7月26日向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书面提出离职,单位人力部门已经受理并让我补缴了下个月的社保等费用。
但现在已经过去一个月了,单位一直以“不配合交接工作”为由不给我办理离职手续并且扣发了我7月份的工资和奖金,这合理吗???有法律依据吗???
现在我该怎么办???我该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的行为明显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可以要求支付7月份的工资及奖金。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到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建议:1、自己冷静考虑在离职前后这段时间里有无违反厂纪厂规的行为。2、弄清楚对方提出“不配合交接工作”主要是指你的哪些问题。3、收集清晰明了的证据,特别是书面资料。4、向律师等懂法律人士进行咨询,并提供相关资料。5、和企业进行开诚布公的协商,并适当将律师的意见透露给对方,以增强说服力。6、谈判破裂则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最好是由律师或有相关经验的人员协助提出。
胳博和大腿的较量。
协商肯定是不成的,去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吧。明摆着是乱扣你劳动所得嘛!
公司做法是违法的,你准备好你与企业有劳动关系的证据、你提前三十天辞职的证据,不好取证可偷录音,然后去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