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我和我丈夫是第二次婚姻,我们双方都有自己的孩子。我丈夫的父亲也就是我公公立了一份遗嘱,说在我公公去世以后遗产的百分之五十归我丈夫所有,如果我丈夫去世归我丈夫和他前妻的孩子所有,别人无条件继承。但我丈夫想把他的遗产转给我这可以吗?
如果可以怎样才能转给我?谢谢~
你公公的遗嘱限制了你丈夫的继承权,也就是说他接受条件才能继承,如果不按被继承人的约定办,其他关系人有权要求他退出继承。
只有在他前妻孩子放弃权利的情况下你才有权继承。
你好:
遗产继承,你公公的遗嘱只要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合同有效。即你公公的财产由你现任丈夫和他前妻的孩子所有。
因此,若你公公已去世,继承已成现实的话,财产归你丈夫和孩子共同所有,若孩子是未成年人由你丈夫保管。
所以,只有你丈夫和孩子本人同意的话,你才能继承这笔遗产。当然孩子必须年满18周岁,才有权处理属于他的财产。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遗嘱说在我公公去世以后遗产的百分之五十归我丈夫所有,如果我丈夫去世归我丈夫和他前妻的孩子所有,别人无条件继承。”单从这句话来看没什么意义。根据继承法的知识,你本来就不能继承你公公的遗产,若你丈夫去世,遗产本来就应该由你丈夫和他前妻的孩子来继承,法律上叫代位继承。当然这份遗嘱表达了一个确定的意思,那就是不管继承开始时,你丈夫是否在世,你丈夫和他前妻的孩子都可以得到百分之五十的遗产。
还是从你上面问题的内容来看,应该说是一个有争议的遗嘱,假设你公公先去世,那么你丈夫已经继承了你公公的遗产,那么再怎么处理财产是你丈夫的事了。我想你公公的本意是你丈夫继承你公公的遗产后,在你丈夫去世时你丈夫从你公公那继承来的遗产由你丈夫和他前妻的孩子继承,别人无权继承。
呵呵,看你丈夫怎么看你公公的这份遗嘱了,我觉得你公公的这份遗嘱意思表达的不够明确。
内容不是很明确,只能推断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
第1种。这个姑且说是遗嘱。
这个"遗嘱"里是即有遗嘱的内容又有遗赠的内容.
遗嘱是他把一半的财产给儿子.遗赠是当他儿子先与他死亡时这部分财产归孙子.遗赠的生效条件就是儿子先于他死亡时才生效(如果在儿子没有先于他死亡遗赠永远不能生效).
代位继承只发生在法定继承中(转继承另当别论),在法定继承中孙子可能不会代位继承那么多财产(遗嘱继承人先死的遗嘱里他那部分财产权利转为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以均分为原则,如果继承人较多的话孙子可能分不到50%的财产)
第2种,财产由儿子继承,儿子死后把继承的财产给孙子。
立遗嘱人死亡时,遗嘱生效。立遗嘱人又说儿子死后把财产给孙子。儿子根据遗嘱取得财产所有。此时物权已经移转,立遗嘱人已经没有了处分这部分财产的权利了。立遗嘱人可以在遗嘱里为继承人符义务,但同时也禁止权利滥用。
如果依第2种解释儿子去世后财产归孙子,此条款无效。(如果有效的话我认为这个标的不是遗嘱,更像是保管或借用关系)
个人认为你丈夫在取得财产所有权后可以去自由处分。他可以以赠与、遗嘱等等方式转给你。
建议去当地找个擅长打继承案件的律师咨询(最好带有较完整版的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