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 试用期 辞退
我刚来这家公司上班不到半个月,公司人事上午突然说身高不够,然而下午的时候说不是身高的问题是表现不好要辞退我。当时签合同的时候说的试用期两个 月,试用期结束后签到了2015年。我想问下公司是否算违约?我能得到公司的赔偿吗?我现在好无助哦!谁能帮帮我?
你现在还处于试用期阶段,公司可以辞退你,但必须满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条件,否则,就形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由于你只干了不到一个月,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可以得到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不算。试用期是哭叫你离开的。而且你也有这样的权利。想离开就离开。既然这样了你也不必要留在那里了。何必吊死在一棵树上。你才做那么点点时间,就是告也没有什么用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