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 求助
从杭州站往家里(灵溪)运了一些东西, 路上被雨水打烂了, 车从温州来灵溪先经过了龙港, 龙港的托运部想要赚取从龙港运到灵溪的运费而提前把货卸下,(其实是可以直接送到灵溪的托运部的)
在取货时候发现货物不行, 直接遣回要求托运部赔款,
well, 我哪里错了?
结果是, 托运部拒绝赔款, 只要求赔1000元, 而货物的总价值有8000多.
我该怎么处理?
对方托运部的意思是, 我给你赔1000, 你爱要不要, 你不要我就把货送杭州去, 到时候你就算要打官司也要去杭州打,
1、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托运部门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过错,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这是合同责任,不论其过错程度如何。
2、如果选择诉讼,在合同履行地、签定地、合同目的地、被告所在地都可以诉讼,因此对方的辩解是没有法律根据的。
应该是托运部负责。具体的它可以找承运方负责。(因为承运方在运输期间管理不到位造成的货物损失。)
去法院起诉吧,没其他办法,诚信在中国是没有的,否则很难按你的要求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