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人?
继承法第十八条第(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如果立遗嘱人要立遗嘱给自己儿子,那么他的(继承人)妹妹的儿子和他妈妈(去世啦)的弟弟可作为遗嘱见证人吗?
是指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还是所有的继承人(不分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如果立遗嘱人要立遗嘱给自己儿子,那么他的(继承人)妹妹的儿子和他妈妈(去世啦)的弟弟都不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
因为同属于利害关系人。
他是指立遗嘱人么.
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需要见证人
无民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成为见证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和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厉害关系的人不能成为见证人.
立遗嘱人的弟弟是第2顺序的继承人,他肯定不能成为见证人了
立遗嘱人的妹妹的儿子,没有法定继承权.继承人和他没有债权债务关系也不是经营合伙人,遗嘱里也没有他应继承的部分,他可以成为见证人.
厉害关系人应该是继承人的直系血亲和有经济往来的人
法条、司法解释司法判例很明确
他的(继承人)妹妹的儿子,指的是继承人的妹妹的儿子么?
那就是外甥,继承人的妹妹要是同为法定继承人的话,外甥不能成为见证人,继承人的丈夫妻子儿女同胞兄弟姐妹都不能成为见证人
他妈妈(去世啦)的弟弟,谁继承人母亲的弟弟么?那就是舅舅
母亲同为法定继承人,舅舅不能成为遗嘱见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