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
因为我骑摩托把人撞了、经过法院要求赔偿他3000元、规定在6月30号之前给他、现在已经到期了、我没钱给他、他申请了执行、我是个未成年人、父亲今年69了、母亲智残、还有个姐姐、现在上班养活我们一家、每个月两千多、我们家是低保户、除了有个小房子、冰箱、彩电、电脑、电动车之外就没有别的了、我想问问法院会怎么执行?是把我家的东西买了?
因为我骑摩托把人撞了、经过法院要求赔偿他3000元、规定在6月30号之前给他、现在已经到期了、我没钱给他、他申请了执行、我是个未成年人、父亲今年69了、母亲智残、还有个姐姐、现在上班养活我们一家、每个月两千多、我们家是低保户、除了有个小房子、冰箱、彩电、电脑、电动车之外就没有别的了、我想问问法院会怎么执行?是把我家的东西买了?
··你家困难是实际情况,但,你未成年交通肇事,作为监护人的家长,应当依法赔偿。 即便是困难户,人家无故受伤不更惨吗?想办法赔偿吧,哪怕是象征性的也是个积极地态度嘛!强制执行,不是生活基本必需品,如冰箱、彩电、电脑、电动车之类,完全可以强制执行,作价赔偿。
未成年人,你如果16周岁了,有工作收入,则是能承担经济责任的,不用你父亲作为监护人担当的了。不过你说的情况,小房子、冰箱、彩电、电脑、电动车之类是你的产权,还是父亲的产权,是不一样的,执行时不能拿你父母家财产执行的。但你有收入,法院可以要求你所在的单位协助扣除的,但以不影响你的生活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