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怎样算工伤事故
我有一个朋友是开厂的,在他正在招聘工人时,有一个来应聘的工人,见到现场的人正在操作剪机,也要试一试,结果一试剪机,由于不会操作,被剪断两根手指,造成人身伤害。我朋友为她垫付了所有医疗费用、护理费和当月工资,另外赔偿5000元。可是伤者不服,要以工伤事故的标准解决,并告到劳动仲裁委员会。
请问,象她这种情况算工伤吗?必须按工伤论处吗?能否协商解决。
我有一个朋友是开厂的,在他正在招聘工人时,有一个来应聘的工人,见到现场的人正在操作剪机,也要试一试,结果一试剪机,由于不会操作,被剪断两根手指,造成人身伤害。我朋友为她垫付了所有医疗费用、护理费和当月工资,另外赔偿5000元。可是伤者不服,要以工伤事故的标准解决,并告到劳动仲裁委员会。
请问,象她这种情况算工伤吗?必须按工伤论处吗?能否协商解决。
··胡闹!不是合法的劳动关系,岂能是工伤!
那是意外事故,个人不懂要领随便操作致伤,自己承担主要责任。商家原则上没有责任,但,如果看管不力,也可以承担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