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工资是怎么样收税
我在一家公司试用期工资是二千五百六,扣完之后是二千二百九十四元,它收我税是五十六元钱,它跟我解释说超过两千元应按百分之十收税,但公司扣的住宿费和餐费也算我的税收,它这样做是否合法?
详细规定你可以查一下个人所得税法,现行法律规定月收入2000元为所得税起征点,超过500元按照5%收,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 不超过500元的 5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住宿费和餐费是你的正常支出不能做税前扣除。
根据你的叙述,单位应当代扣31元所得税,不应该扣56元。你可以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与单位交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