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找谁赔偿?
某家政公司的员工,受公司指派到某私营企业做保洁服务。在擦窗户玻璃时,她一不小心从办公室的窗台上跌倒在地板上,导致手部骨折。该企业老板及时将她送到医院治疗,但拒绝支付医疗费。员工找家政公司要医疗费,不料公司老板却说:“你是为那家企业打扫卫生时受的伤,可以找他们索赔。”而该企业老板却认为自己已经支付了保洁费,且已及时将员工送到了医院,“可以说是仁至义尽了”。两单位对于医疗费互相踢皮球,都表示不予支付。员工应当如何处理?
受害人与家政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其所受的伤害为工伤,应由社会保险部门或家政公司承担责任。
您好!
1、首先从你提供的情况来看,你朋友是家政公司的员工。
2、其次,你朋友在履行职务的时候受伤,属于工伤。
3、工伤应由公司支付治疗、赔偿等费用。
既然该员工是受公司指派到某私营企业做保洁服务的,其与家政公司形成劳动关系,属于家政公司的派遣制员工。其在擦窗户玻璃时不小心从办公室的窗台上跌倒在地板上,导致手部骨折,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况,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及工伤待遇应由家政公司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