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学生拿刀砍人判几年?
我儿子读高二,前几天被同年级的学生用刀砍伤,原因是以前他们有过一点小磨擦,当时他们也只是豢脚打了几下,没有什么伤,我们知道后给那个孩子打电话带他看医生,他说没事,不去了,儿子又给他道歉,请他吃饭,他不去,买东西,不要,后来他们见面还说话,事过几个月后,他忽然告诉我家孩子,要砍儿子,儿子想告诉主任,还没有来急,他就用西瓜刀把儿子右胳膊肱二头肌肌健砍断,肌健取出一半,静脉砍断一根,缝十三针,大约十一,或十二厘米后右肩砍一刀,缝了九针,大约八厘米,左锁骨缝三针,大约三厘米,这样的伤算是什么伤,别外他能判几年?他已满十八岁,这名学生在侵室里拿了三天刀,并且还跟同侵的人说要砍人。
年满18 ,就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你诉的伤情需要做法医鉴定,轻伤应该是没有问题了。从司法实践来看,他所受的刑期与他对受害方的补偿很有关系。最轻可判缓刑,重的一般不超过3年。
此事学校有责任,可把他们列为共同被告,追究他们疏于监管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