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的问题 谢谢!
四荒可以直接通过招标 拍卖 公开协商等方式 不包括村委会决议 实行承包经营
我想问问这里的不包括村委会决议怎么解释 谢谢!
这个问题很简单:
1、《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这就是说:农村的土地承包,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为主要方式。而“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家庭承包的程序是: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五)签订承包合同。
呵呵,看到没有程序挺复杂的、而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分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
换句话说,“四荒”的承包不需要以上那么复杂的程序才能完成。当然,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四荒可以直接通过招标 拍卖 公开协商等方式 不包括村委会决议 实行承包经营
我想问问这里的不包括村委会决议怎么解释
··就是村委会单方决定的承包人和承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