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转让
某农民在二十多年前,在村子的荒地上开垦出一块土地来种植,一直管理至今。现该块土地附近新建了公路,使得该块土地可以作为宅居地建房。于是该农民就把这块土地出让给有购买意向者,并得到一笔款项。现在,有另外两农民站出来要和该农民分这一笔款项,请问他们有什么理由分这笔钱?在荒地上建立起来的土地经营权的取得是不是有个时效问题?有个司法解释对这个问题有规定,知道具体是哪个司法文件的给说说啊、、、
正常承包土地其所有权为村集体土地,承包人无权将土地出让给第三人,即使支付过出让费用的,村集体组织仍然可以向人民法院主张出让无效,原因在于,承包人对于承包的土地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承包人无权将集体的土地出让给他人,同样,其他村民提出分款的要求更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某农民在二十多年前,在村子的荒地上开垦出一块土地来种植,一直管理至今。现该块土地附近新建了公路,使得该块土地可以作为宅居地建房。于是该农民就把这块土地出让给有购买意向者,并得到一笔款项。现在,有另外两农民站出来要和该农民分这一笔款项,请问他们有什么理由分这笔钱?在荒地上建立起来的土地经营权的取得是不是有个时效问题?有个司法解释对这个问题有规定,知道具体是哪个司法文件的给说说啊、、、
··荒地承包经营是是合法的,但,应当有合同。 没有合同,村委会视而不见,可以认定为默许行为,其他人没有参与开垦、管理,无权争利。可以拒绝他们,让他们去起诉解决。
希望大家发表自己的看法!我先赞成一下
谢谢您阿,我非常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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