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种行为——算不算是杀死奶奶?
我大姨夫的妈,也就是我大姨的婆婆,临终期间是住在医院的。 不能进食,只能靠输液来维持生命体征。
连输一个星期后,大姨夫说是找仙奶奶算了一命,说他妈妈,就在今晚断气。
实际情况呢:大姨夫看着输液的瓶子,对儿女们说,这瓶子里还有几滴液,不滴可惜了。
当液体滴完最后一滴后,大姨夫亲自把针拔了。老人在当晚,咽了最后一口气。
奶奶死了!如果,再输一瓶液,还能活到明天。天天输液,就能维持生命体征,人就是热的。
请问:这种人为终止生命的行为,算不算故意杀人?(大姨夫有人性吗?)(法律允许这种行为吗?)
这种问题听起来确实很无奈。
从法律角度说,要看医院是如何断定的,如果说医院已明确表示,病人的生命已完全依靠药物维持,一旦停药将终结生命。医生会征求近亲属的意见,通常是有医院来完成停药这一行为,有时也会由近亲属亲自来完成停药的这一行为,一般此种情况不认为是犯罪。
当然如果不是以上情况,行为人为了实现自己的非法目的,那么就涉嫌犯罪了。
也不算故意,只是太迷信了,才会这样,但要是有目的的,就算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