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判决还是偏向被告,我该怎么办?
一宗劳动争议案,双方签订了3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履行中,用人单位不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给劳动者,且未在劳动合同中载明劳动报酬(试用期前后的工资),而且无任何理由和依据单方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满后又签订第二次3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些情形明显地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很多条款。
可是一审、二审和再审都判决是被告没有违法。
天哪,我该怎么办?请问还有什么地方可以说理!?
建议你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的申请,也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
一宗劳动争议案,双方签订了3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履行中,用人单位不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给劳动者,且未在劳动合同中载明劳动报酬(试用期前后的工资),而且无任何理由和依据单方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满后又签订第二次3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些情形明显地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很多条款。
可是一审、二审和再审都判决是被告没有违法。
天哪,我该怎么办?请问还有什么地方可以说理!?
··既然这样,只有去检察院申请抗诉维权了。
请求检察院抗诉
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劳动者确实自愿和单位签订了第二次劳动合同,等于他和单位协商一致解除第一次合同,具体内容应以第二次为准了。这方面似乎单位没太大问题。
你经劳动仲裁了吗,向法院起诉的内容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