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赔偿
弟弟在路边烧烤与同事喝酒,旁边一桌其中一人忽然搂住我弟脖子,然后几拳(根本不认识的,后听说是地皮),弟反击。然后两帮人拉劝,我弟回家……
第二天早上,被派出所叫过去作笔录,对方当晚报警,说他们其中一人腿受伤,开始说是我弟踢的,警察说:踢的不可能骨折(膝盖骨),后改口说是为了拉劝,由于地滑,自已摔的……一会儿又咬定是我弟踢的。警方说,店主作证,是我弟踢的……
混乱中,两帮人超过10人,他能分清是谁的腿吗??
第二天早上,警方把打我弟的人放了,把我弟关在派出所,说押三万放人……说这钱是押在派出所的,用一分钱也要与我们商量的,等事情处理好后,多退少补……
无奈,我为弟付了5000元,还写了保证,随叫随到,好说歹说,当晚放了我弟……(我弟老实,害怕对方报复,又怕影响家人,影响工作)。我索要收据,警官说,我们从来不打收据……就这样付了不明不白的钱,我们想息事宁人,也不想要回。
第二天,我们又被传过去,两帮人,重做了笔录,原笔录撕了。深夜,接警的警察还上了对方打人的人的私家车,走了。我亲眼所见……
最后,剩我弟一人在被问话,先说,对方蛮,还要一起喝酒的人陪钱(后知,受伤者和打人者是兄弟俩),警方做工作。后又叫我弟靠墙站,不写保证交钱,就拘留,不信你试试看……(因为我弟说没钱)
我弟坚称自己没打受伤的人,而且是被人打了以后,才还手的,而且被同事拉回家了,而且走时没人说受伤…………
天地有眼,就是有理讲不清
现在,警方还在电话催我们筹钱,再缴5000,问题是,1、如果现在我们再交5000,以后会不会说:你看你们没错怎么交钱了?2、什么时候是个底,万一以后还要钱,怎么办??怎么才算结案??我们应该索要什么手续??
如果走法律程序,对我们有何利何避?
我们该不该再去缴这5000元??
重庆还打黑呢,我们这事不算黑吗?被人打了,还要赔对方钱??天理在哪儿呢??
到哪里说理去呢??
快快回答我。我弟受不了精神折磨,我父母也受不了这事,整天担惊受怕!
好心人,给个主意!!
请您尽快聘请一位专业律师来处理这起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