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20岁投军抗金。绍兴十一年(1141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秦桧以“其事莫须有”(难道没有这样的事吗)的罪名将岳飞治罪,在临安大理寺狱中被狱卒拉肋(猛击胸肋)而死,还有两种说法为“赐毒酒”而死和被吊死。正史中对岳飞之死没有详细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