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造成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中的赔偿问题
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有一名50岁的老人死亡和一名9岁的儿童死亡,经交警鉴定,肇事者负主要责任,那么具体赔偿会怎么赔偿(根据法律规定)?
肇事者需要赔偿:老人的丧葬费、死亡补偿金、近亲属的精神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小孩的丧葬费、死亡补偿金、近亲属的精神抚慰金、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依据:《民法通则》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人身赔偿解释》[死亡赔偿明细]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精神抚慰金]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第二十七条[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抚养人及抚养费赔偿限制]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三十条[赔偿金就高原则]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第三十五条[收入计算标准]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上年度含义]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要依据当地的平均工资水平,家里的情况,有没有要赡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的小孩,最好找个律师
1.该赔偿的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2.赔偿主张的费用主要有死亡赔偿费(20年)、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抚养人生活费(20年)、丧葬费。
3.主要责任应承担损失的60-90%,次要责任应承担10-40%。
4.具体标准要参照各省级行政区域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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