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事业单位编制丢了
1986年毕业后分配到广电局工作,1999年经领导批准4个人办理了停薪留职。2008年,单位通知回来上班,一直到现在。今年才发现我们不是事业编制了?!!
想知道,正常情况下,单位应当与我们有个什么手续,就说明解除了我们的事业编?
因不与我们签合同也不按照同岗位的事业编人员标准发放工资,近日单位下了通知,解除了劳动合同。
申请仲裁,不予受理。已经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起诉,要求2倍工资和补交五险一金,我该准备什么样的证据?
1986年毕业后分配到广电局工作,1999年经领导批准4个人办理了停薪留职。2008年,单位通知回来上班,一直到现在。今年才发现我们不是事业编制了?!!
想知道,正常情况下,单位应当与我们有个什么手续,就说明解除了我们的事业编?
因不与我们签合同也不按照同岗位的事业编人员标准发放工资,近日单位下了通知,解除了劳动合同。
申请仲裁,不予受理。已经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起诉,要求2倍工资和补交五险一金,我该准备什么样的证据?
··停薪留职,顾名思义----停发工资、保留职位(级别)。
你们的问题,属于人事行政问题,应当通过组织渠道解决,不属于劳动合同关系,不适用劳动合同法规调整。
还是回到正确的行政关系程序处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