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告上诉的问题
我是一名受害人(轻伤),凶手潜逃一年后归案,不久后开庭,证据证人(两个目击者)都有,但他拒不承认,不在任何文书上签字,最终当地初级法院以证据不足,让他取保候审了,卷宗转到了公安局,让补充新的证据。现在取保候审的时间快到了,事情是一点新的气象都没有。到现在还没有将凶手法办,我也没有得到医疗赔偿,真是憋气窝火。请问各位法律专家,能向上级(中级)法院提请上诉或什么重新审理吗?或者我该怎么办?期待您的答复!
请问各位法律专家,能向上级(中级)法院提请上诉或什么重新审理吗?或者我该怎么办?
从你所说的情况看,是人民法院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了,或者检察院撤诉了。在此情况下,你是不能上诉的。
怎么办?你只有督请公安机关尽快补充证据、移送检察院提起诉讼,或者由检察院直接补充证据,尽快重新移送法院依法审判。
拿到判决书十日之内可以上诉
除了督促公安局办案;亦可尝试去法院就民事赔偿部分要求对方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