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的问题
1995年的时候买了1套房子,现在面临拆迁。由于当时资金有限,购买后一直没有过户。现在要拆房子,以前卖房子给我们的人现在已经去世,而他的子女得知房产到目前仍然没有过户的情况下,现在提出要我们归还房产的要求。请问我该如何处理
首先,要看你购买房子的时候是否有相关的买卖合同,或者对方收取你房款的收据,可以证明存在房产买卖关系。
其次,房子没有过户,证明房子的产权仍然在卖房子的人的名下,但是这不表示房子当然地归属他的子女所有。在他的子女进行房地产产权转移手续前,你无须立即听从他们要求,搬出房屋。就是说,他的子女要你搬走,必须先拿出房产证,且房产证上是要求你搬走的那人的名字。
第三,你手上如果有购买房子的相关证据,可以向房子所在地的房管局,提出产权变更申请,或者,他的子女在你之前提出的,你也可以申请产权变更的异议登记,并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出相关民事诉讼,以解决房子所有权的纠纷问题。
最后,拆迁是马上进行还是仍在计划中?最好在拆迁之前搞定这个事情,否则,拆迁后的赔偿问题会不利于你们。
希望上面的回答对你有用!
一、看您手上是否还保留有当时的购房合同,即付款凭证,如果有,可以要求强制履行合同。
二、拆迁补偿主要是补偿实际居住人和产权人,即时在过户之前拆迁,您也可以获得多数的补偿款。但为了更好的维护您的权益,可以向拆迁公司提出该房屋存在权属争议,先搁置,办理过户后,再签拆迁协议。
第一,房屋没有过户,你没有房屋的产权。
第二,虽然你没有房屋的产权,但你对该房屋属于合法占有状态,合法占有人可以使用该房屋。
第三,如果你现在想依据你当初买房时候的证据材料拿回产权,估计会有些困难